太原市晋源区小升初方案公布 南片区小学16所
来源:山西晚报 | 2020-07-20 08:27:46

7月16日,太原市晋源区公布小升初方案。

多校划片入学

晋源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采用多校划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初中学校、毕业小学校为南、中、北3个片区,3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名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太原市成成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制定。

南片区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南片区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中片区小学16所:区一电学校(小学部)、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中片区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北片区小学7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吴家堡校区)、金胜中心校3所小学。

北片区对应初中3所:金胜中学、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具体入学办法

凡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购房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购房地就读,可填报购房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入学办法

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升初中“双籍一致”的政策,因成成中学周边没有对应的小学,原有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在“城中村”改造中已拆迁,学生已全部分流。目前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及周边楼盘已回迁并入住,但相应的配套小学尚未建成使用,待配套小学建成后,将面向配套小学招生。现为了妥善安置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初中,制定如下入学办法:

原学区在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属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太原市成成中学校。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录取“七村”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内人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材料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入学办法

在区实验小学就读的小站、小站营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录取区实验小学“两村”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学籍在区实验小学且户籍属晋源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其他情况入学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的政策规定执行。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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