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往返通过霁虹桥的行人都会发现,距桥下不远处黄色围栏围起的空地上,停放了密密麻麻的“小蓝车”,估算数以千计,很是显眼。这些“小蓝车”为什么会被停放在这里?堆放的“小蓝车”将如何处理?引起许多市民的关注。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哈尔滨市道里区执法局。据介绍,道里区买卖街1号前的空地,是该局保存违停“小蓝车”的临时存放点。该局督查科科长王宇宁介绍:“暂扣在这里的车辆大概有2000余辆,另外一处临时存放点位于融江路和第七大道交口处。从5月初至今,道里区已经暂扣了近6000辆违停‘小蓝车’。”在此期间,该局累计出动了千余人次对街面违停车辆进行了清理,扣押的违停车辆违法行为包括:占压机动车道、不在线内停车、占压绿地盲道、在重点区域内停车等。
据介绍,哈啰单车公司在道里区共投放了8000至9000辆的“小蓝车”,全区施划了693处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王宇宁表示:“一处停车位仅能停放10台左右的共享单车,全区最多能承载共享单车6000~7000台左右。”一方面,共享单车保有量超过了可承载量;另一方面,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够。他向记者透露,目前,哈啰公司在道里区维护人员仅有40余名,面对区域内八九千台车辆,管理力不从心。
从5月初至今,道里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已经约谈该公司2次,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于乱停放现象表示已知晓并表示尽快整改。这期间,执法部门还对该公司进行十余次提醒,要求他们进行规范管理。
记者了解到,1日出台的《黑龙江省城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明确,各市(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及所辖县(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监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主体和停放秩序的责任主体。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共享单车投放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当地居民实际出行需求合理有序投放车辆。运营企业应当按照与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的停放协议确定车辆投放数量、种类和计划,不得超种类、超数量、超范围投放共享单车。
道里区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黑龙江省城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为今后执法提供了遵循,与管理办法配套的细则还在制定中。可以肯定的是,对共享单车任性停放及管理缺失等问题都会有明确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