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的祸!郑州出租车司机醉驾被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来源:映象网 | 2019-06-21 08:21:46

6月13日早高峰时段,郑州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发现,肇事出租车司机疑似酒驾。经民警核查,该司机前一晚喝了较多酒,其体内的血醇含量超过醉驾临界值将近三倍,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最后,警方以“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刑事拘留出租车司机。

6月13日早上7时左右,在郑州市南三环辅道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上桥口东约30米处发生一起出租车和小轿车剐蹭交通事故,双方车辆车损并不大,但是当交警四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时,发现了一个令人奇怪的现象——事故双方中的出租车司机李某晨坐在车里躲躲闪闪,言辞闪烁,而且车厢内酒气刺鼻。

民警立即将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晨控制,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吸测试时,李某晨拒绝进行呼气测试。遂民警将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晨带至郑州仁济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带其到交警四大队进行制作查获询问笔录,对李某晨进行立案侦查并通知其先处理交通事故。

经落实,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晨(男,河南省太康县人,1991年7月出生)6月12日晚上8点多,在郑州市一饭店内,和朋友吃饭时喝了半斤二锅头后回家休息。

6月13日早上6点多驾驶员李某晨醒来,然后驾驶豫A8E7**号出租车送女朋友上班,沿南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三环右转,后沿南三环辅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上桥口东约3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

6月14日,当民警领取李某晨血醇检测报告时,发现其体内的血醇含量达到了的227.87mg/100ml超过醉驾临界值将近三倍,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6月18日,郑州交警四大队通知肇事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晨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6月20日,李某晨到案。因李某晨“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四大队依法对其给予刑事拘留。

下一步,李某晨不仅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驾驶营运机动车;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酒驾查处标准并不是根据喝酒的时间,而是根据驾驶员的酒精指数,“隔觉酒驾”经查数据超标的,一样要受到处罚。一般饮酒后,两个小时左右是体内酒精浓度最高的时段,随着时间的延长是在慢慢衰减的,一般情况下饮酒停止12小时后,可以消散90%的酒精,完全消净的话,是需要24小时以上的。而且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和很多因素有关系,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又是不一样的,所以体内酒精消退的程度都是不一样。然而酒驾的事实依据是体内的酒精含量,而不能因感觉可以就抱着侥幸上路开车。(记者王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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