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4万给娃办满月宴南美龙虾被换成九节虾 男子要求3倍赔偿
来源:华商网 | 2019-05-07 08:59:57

女儿的满月宴花了14万余元在香格里拉酒店预订了33桌餐,约定的菜品中有一道菜为南美龙虾,但在宴会当天换成了九节虾,酒店方承认是失误,目前还在沟通赔偿问题。

4月13日中午,孙先生女儿的满月宴在西安香格里拉酒店举行,当天一共宴请了34桌客人,每桌的主菜品原定的是南美龙虾。

孙先生说,宴会上菜后一直没有见到龙虾,最终端来的只是一盘水煮大虾。“3月份我就跟酒店签了合同,把33桌的费用都付清了,合同上附带的菜单也都约定主菜品是南美龙虾,但直到上菜时我才发现菜品被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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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说,3月24日他与酒店签订了宴会合同,每桌餐饮价格为4399元,宴会开始前他已支付了14万余元。“我提前支付了所有费用,但酒店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把主菜换掉了,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4月20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酒店销售人员张女士,她说,上错菜品确实是酒店方的失误,但关于菜品差价、具体解决方案都不方便透露。“我们下周会拜访孙先生,当面沟通解决方案,一定会让他满意。”

酒店:存在失误,但3倍赔偿超出赔偿范围

25日,孙先生联系记者说,4月22日酒店方联系了他,但提出的解决方案他无法接受,他已委托同事朱先生处理。

“当天宴会实际坐了34桌,宴会结束后我们在支付多出的这一备桌餐费时才知道,实际上的菜品是美极九节虾,但餐费跟原来一样还是4399元。”朱先生说,付款时,酒店方因失误并未收取这一备桌的餐费。

随后,记者看到孙先生与香格里拉酒店签订的合同上写着:宴会日期为4月13日,保证桌数33桌,预计桌数36桌,餐饮价格为每桌4399元。合同中说明,孙先生于3月22日支付了45000元定金,4月3日支付了宴会全部预计费用100167元。合同附带的菜单中,也将美极九节虾更换成了南美龙虾。

朱先生说,22日他去酒店沟通时,酒店方进行了道歉,并提出愿意用酒店的房卡、餐券进行补偿。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们更换菜品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有强买强卖的嫌疑,而且我们也不可能再去酒店消费。”朱先生说,这个解决方案他们无法接受,希望按当天宴会总价的3倍进行赔偿,并书面道歉。

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张女士,她说,酒店失误上错的菜品实际是美极九节虾,与南美龙虾的差价大概10元。

张女士说,目前的解决方案除了已经减免的备桌餐费外,还可提供2张总价值8000元的豪华套房房券,赔偿金额价值12399元。“但孙先生方面不接受这个赔偿,我们总经理还会继续与孙先生当面沟通并道歉,但3倍赔偿的总金额为40多万元,超出了酒店赔偿范围,如果孙先生方面依旧坚持,我们也会走法律程序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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