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条例》拟增加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措施,对市民随地吐痰、便溺、闯红灯等行为进行罚款,并设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这是该《条例》为郑州市对“文明行为”进行的首次立法,将填补郑州市精神文明立法的空白。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文明行为鼓励,不文明行为情节严重给予公开曝光
据了解,《条例》增加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措施。一是依法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于随地吐痰、便溺,翻越道路隔离设施,非机动车违章在城市快速路或高架路行驶等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坚持严重重罚,依法从重设立了处罚。
二是设立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制度。有关部门依法记录单位或个人不文明行为,对其参与相关活动予以限制,必要时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社区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予以公开曝光。
三是设置社会服务制度,违法行为人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
另外,《条例》对文明行为、高尚道德行为,作出规定加以鼓励,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和先进人物礼遇、困难帮扶制度;二是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行车道上发传单罚50元,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罚200元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逐步开始实施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进行抓拍和处罚。其中,郑州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记者注意到,《条例》不仅规定对“车不让人”进行罚款,还对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给予相关处罚。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通过时停车让行;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时,也应当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违反以上规定,罚款200元。
对于驾驶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在通过交叉路口、人行道时,也应当礼让行人,违反规定罚款50元;非机动车等待红绿灯时越过停止线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将面临20元罚款。行人过马路翻护栏或者在车行道停留、嬉闹等,罚款50元。
不少车主都曾遭遇过等红灯时,被塞小广告的烦心事。对此,《条例》规定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的,罚款50元。
此外,《条例》还规定,不得随地吐痰、便溺的,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身份证号get你的信用级别
据悉,《条例》提出,郑州市将建立统一的公共信息信用平台,推行以组织机构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识别基准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录入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并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这也是郑州市对“文明行为”进行的首次立法。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在会上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文明素养与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情形层出不穷;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城市治理中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如何更好地规范、倡导、促进市民文明行为,十分紧迫而现实。
“通过立法规范公民文明行为,建立健全鼓励、促进长效机制,对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范强说,希望《条例》能尽快出台,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秦雯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