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闯红灯、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长期以来,电动四轮车带来的交通弊端,成为城市通行的一大诟病。它曾一度成为脱缰野马,成为监管盲区。在河南省,目前尚无关于电动四轮车的统一规定,驻马店、洛阳、鹤壁、商丘等地已出台管理办法,对电动四轮车进行约束管理。
日前,周口市也发布通告,对电动四轮车进行管制,并明确提出,电动四轮车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一律按机动车对待,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才能上路。
电动四轮车在机动车道内随意变道
直击
电动四轮车五花八门,闯红灯成常态
11月24日上午11时30分,繁华的周口市七一路二小门前,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接孩大军中,电动四轮车占了相当比例。大河报记者观察发现,这些电动四轮车五花八门,有两排座的,也有单排座的,有的外观看起来像轿车,有的就是带顶棚的四轮车。这些电动车大部分都未悬挂任何牌照,记者连续查看10多辆电动四轮车,只发现一辆悬挂了机动车牌照,且还是晋A开头的外地牌照。
这些电动四轮车有的在机动车道停放,有的在人行道上停放。在七一路与工农路交叉口,记者蹲点观察10分钟左右,发现至少3辆电动四轮车闯红灯行驶。其中,还有电动四轮车任意在机动车道内变道,上演“步步惊心”。
一位驾驶电动四轮车的司机告诉记者:“俺这是电动车,不用驾照不上牌,速度又不快,闯红灯也没事。”
而记者与一些电动四轮车的经销人员攀谈得知,电动四轮车一般都有限速装置,时速控制在最高60公里以下。而一旦拆掉限速装置,时速可达100公里左右。
学校门前,停着不同样式的电动四轮车。
管理
电动四轮车不能再任性,否则将受处罚
长期以来,电动四轮车的种种乱象成为城市交通的诟病。对此,周口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发出通告,开展电动四轮车的依法整治活动。
据介绍,本次所说的“电动四轮车”是指以蓄电池为动力驱动的所有四轮车辆,当然也包括常见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
周口市交管支队法制科有关人员介绍说,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四轮车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就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今后在周口城区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登记号牌,驾驶人须取得相应驾驶证。根据规定,驾驶自动挡电动四轮车的,须持C2以上驾照;驾驶手动挡电动四轮车的,须持C1以上驾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悬挂牌照是机动车号牌,并不是新能源牌照。而对于驾驶人来说,取得驾驶证的年龄也有限制,是18至70周岁。这就意味着,超过70岁的老年人将无法再驾驶电动四轮代步车上路,但之前曾取得相应驾驶证的老年人除外。
另外,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四轮车不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今后将不准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关注
周口电动四轮车挂牌后违法如何处理?
那么,市民怎样知道自己的电动四轮车是否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周口市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通过两种渠道查询:1.登录中国汽车网(网址:http://wap.chinacar.com.cn/search.htm)查询。具体操作步骤为:输入合格证上载明的车辆型号,点击查询,如果有查询结果,证明在公告范围之内;如果没有,则不在公告范围内。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新产品公示网站进行查询。
经过查询后,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四轮车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应当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到周口各县市车管所及各中心城区服务点办理登记挂牌手续。
经过登记挂牌的电动四轮车再上路行驶,如果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将与其他机动车辆一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此外,对于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而对于驾驶拼装、报废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的,除了处以罚款外,还将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者于扬 实习生 李玉坤文图)
延伸
我省尚无统一规定各地情况均有不同
对于电动四轮车的管理,目前我省尚无统一规定。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驻马店、鹤壁、商丘等地,已率先出台地方性管理办法,对电动四轮车进行约束管制。
其中,驻马店市成立了电动汽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动汽车日常管理工作。该市对电动汽车的定义是,指以锂电池、铅酸电池等为纯动力,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乘用、公交等四轮车辆。驻马店要求全市电动汽车要办理登记上牌。但这个牌照与周口市不同,并非机动车牌照,是当地工信局参照国际式样制作的电动汽车号牌。
但驻马店市提出,未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汽车,也可适用该管理办法。
商丘市的规定提出,对在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没有收录的电动四轮车,按机动车管理,由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发标识牌,发放“电动四轮车登记证(临时)”,准许在市区内上路行驶,违法按机动车处理。
鹤壁市的规定也提出,电动四轮车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实行标识化管理,安装统一编号的标识牌。
记者注意到,驻马店、商丘、鹤壁虽都要求电动四轮车上牌,但有别于周口市。相比之下,周口市是率先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电动四轮车悬挂机动车牌照的地市。
此外,鹤壁、商丘还对电动四轮车实行部分道路限行、禁行,但周口市没有,只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挂牌手续,一律可以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相关链接
国家层面正起草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
记者邵可强
在生活中,电动四轮车面临身份不明、监管难等尴尬,目前我省尚无统一标准,但多地市出台地方暂行办法,对四轮电动汽车进行管理。日前,记者采访了省工信委有关人士,其透露,国家层面正制定相关政策。
大河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14年河南省低速电动车产量突破3万辆,产能突破80万辆。
2014年3月1日,《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根据该《办法》,低速四轮电动车要上路,必须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挂“洛”字车牌。洛阳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坦言,由于缺乏“国标”作参照等多种原因,该《办法》未能获批和推广开。
2015年7月,河南省工信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起草《河南省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12月,河南省工信委发布消息,拟在开封、洛阳、焦作、许昌、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8个城市建立低速电动汽车示范区,其中指出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汽车在上述8市区域内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
昨日,省工信委有关负责人受访时表示,《河南省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尚未获得省政府的批复。而河南拟建立低速电动汽车示范区的计划一直没有启动,之所以启动不起来,主要因为面临的问题太多,它涉及低速电动汽车的标准、检验检测、工艺设备、车辆路权、驾照、驾驶培训机构等一系列难题。
同时,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家层面正在起草制定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我省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相应政策。
关于四轮电动车的治理措施,记者从郑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郑州市对电动四轮车一般按照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进行处罚,交警可以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罚款,同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郑州市场上销售的四轮电动车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因此四轮电动车不能上牌,也就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