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三大运营商纷纷推出“不限流量”套餐,如中国移动推出了“任我用”,中国联通推出了“冰激凌套餐”,中国电信则有天翼不限量套餐。这些所谓的“不限流量”套餐,其实附加了很多使用条件,用户当月流量使用量达到某一个数值后就会限制其网速,部分套餐还会限制单月流量使用上限,可谓是“限量又限速”。(中新网6月9日)
打着“全国流量任性用”、“流量随意用”广告语的“不限流量”套餐,消费者满以为想怎么用就用怎么用,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殊不知这样的套餐“套路很深”,简直是“套你没商量”。比如,中国移动的“任我用”188元套餐中就规定,“客户全月国内流量达到12GB后网速将降至不高于1Mbps,当月全部流量使用达到50G后,停止上网功能,次月恢复”。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套餐也有类似的限制。“不限流量”套餐,实际上限制的条条框框蛮多的。
口口声声说的是“不限流量”,为何背后附加多种限制条件?其实,移动网络用的是共享基站,一个基站能支持的连接数是有限的。如果超过基站负荷,就可能出现网络瘫痪的问题。也就是说,目前三大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硬件还能支持不限流量。所谓的“不限流量”的套餐,不过“套人”的噱头。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显然,三大运营商的“不限流量”套餐,夸大了“不限流量”套餐的流量数量,采取了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已经涉嫌了“消费欺诈”。
“套人”式流量套餐大行其道,消费者要檫亮眼睛,对于类似“套路多坑深”的套餐避,在购买前要多个心眼,“问清底细”,看看有那些限制要求,符合自己的需求再购买。如果发现受到了消费欺诈,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工商管理部门也要履行职责,对市场类似的消费欺诈行为进行打击惩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