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干部权力”用来“谋取私利”
来源: | 2017-06-09 10:28:36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案金额巨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当地引起轰动。(6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全彪1964年出生,从上海水产学院毕业后做过工人,当过水产公司经理。1996年,32岁的他已是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35岁即提任北海市水产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当时的党政机关可谓凤毛麟角,前途一片光明。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前途一篇一片光明的领导干部,又为何被当地人戏称为“五毒局长”最终走向违纪的道路的呢?

2008年春节前的一个上午,一名下属来到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临走前悄悄塞给他一个信封,说春节到了,按照惯例,提前给小孩一点压岁钱。就在这天上午,连续来了四个人,不约而同地给陈全彪奉上了红包,共计4万元。在这些红包退与不退之间,陈全彪最终击破了自己的防线,从这时起,陈全彪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从半推半就到主动索取。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贪污腐败的问题上,腐败分子大多是从贪图小便宜和小恩小惠开始的,起初只是在作风上不检点,对细微处不注意,指望一些小恩小惠,惦记那些小贪小占,然后就沉迷于大吃大喝、灯红酒绿,人格、追求、能力逐渐顺坡滑下去,就导致了小节失守、大节不保,才让坏人有机可剩,误入歧途,最终陷入腐败泥坑不能自拔。

陈全彪身为党员干部,本应廉洁自律,却满脑子都是财色;身为单位一把手,本该认真履职,却把单位当企业来经营;身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本该从严管理干部,却自身不正且带坏一批干部;身为人民公仆,本应为国家惠民资金的发放严把关口,却与不法商人内外勾结,疯狂敛财,影响恶劣。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陈全彪的违纪行为从2009年到2016年,长达7年之久,是典型的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 对待权力,既要分清公与私,又要理顺权与责,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不能“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如果将手里的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无论是谁,最终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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