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职工期待已久的一桩受贿案终于判了,而被告是他们的前任院长王庸晋及其妻子魏武。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汾中院”)对长治医学院原院长王庸晋、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原院长魏武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庸晋和魏武因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6年,依法没收两人受贿所得赃款共计约1713万元,并处罚金共计130万元。
受贿近2000万元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王庸晋与魏武分别在担任长治医学院院长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基建工程、药品购销和人事调动等方面,接受他人请托,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截至2015年9月被带走调查,王庸晋已担任长治医学院院长达16年,魏武“执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15年。王庸晋被指这十余年间非法收受多达数十人给予的钱款1400多万元,魏武非法收受钱款276余万元。
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仅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所陈述的王庸晋的犯罪事实就多达数十条,仅在工程项目上他就曾利用职务便利为10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美元、欧元还有汽车,折合人民币共计1000多万元。
长治医学院一位内部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王庸晋喜做基建工程。在他和魏武任职的10余年间,长治医学院与附属和平医院建起多栋楼房,如学生宿舍楼、科技楼、门诊大楼及急诊配楼、外科大楼、妇幼大楼、9栋33层的家属楼等。
该内部人士还称,长治医学院内部早就广泛流传着“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大多是走过场、走形式”“送礼多少左右中标与否”的说法。
根据起诉书,王庸晋在工程项目上所收受的资金来自建筑施工、装潢和装饰、房地产开发、消防设备安装、建筑安装等多个领域的公司负责人,收受钱款的年份跨度超过10年。其中,从2001年至2014年,王庸晋曾多次收受屯留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负责人汪顺春共计102万元人民币。
临汾检察院还指控,除工程项目外,王庸晋还曾在招聘录取、提拔任用、工作调动等方面非法收受约42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多达52人在该类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款项少则两万元,多则20万元。
记者根据判决统计,长治医学院内部共有多达15个部门的负责人和职工因招聘录取、提拔任用等原因向王庸晋行贿,涵盖长治医学院的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基建处、人事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暖电管理中心、网络中心、保卫处、该学院的口腔系,以及该学院附属和济医院的神经外科、预防保健科、普外科等重要科室。2007年王庸晋还曾收受该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原院长武金有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