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如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目标有没有实现,老百姓在生态环境改善上有没有获得感,需要一把尺子来衡量和检验......群众关注度高且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污染、雾霾天气比例等纳入评价指数,考核结果将影响干部奖惩任免,调离、提拔、退休的干部也要追责。(6月15日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首要解决目标。也就是说,党员干部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其最终目的都会落到改善民生上。那么,群众所关注的社会现象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自然也是党员干部工作的重心。如文中所述,江西省将雾霾、农业污染等广大群众关注问题的处理情况作为该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考核标准,这也是党对群众热切关怀的表现。所以把群众认可和人民生活水平及幸福感作为党群干部工作验收的标准是合理且必要的。
至于如何切实把群众认可加入到工作考核中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各级党组织要制定相应的考核验收标准,把群众意见写入工作要求,用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让每个部门在工作时自发地去与群众沟通,了解民意。其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带领各级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起到模范到头作用。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完善监管制度,对于个别忽视群众、不顾民意,只管固执己见一意孤行的人员要严厉处罚,向群众表明党服务于民的决心,同时改善党风党纪。
党员干部要牢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方针,深入群众,实地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弄清群众的需求。只有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露出笑容,党员干部的辛勤工作才没有白费。把民生改善作为工作考核的标准,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也是加强党性教育的最佳办法。相信随着党组织的艰苦奋斗与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我们国家定会解决一切难题,走向繁荣与富强。(文/罗宇)
作者: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