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不腾 法院依法强制搬迁
来源: | 2017-05-17 17:20:54

近日,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老赖”的房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房屋腾空后交予执行申请人,使得案件得以终结,执行申请人权益得到了保护。

为确保强制措施的公平公开,在执行工作现场,法院执行局邀请了检察院、社区基层组织和纪检监察室部门到场监督。在开锁工人的帮助下二十多名执行人员进入了房屋,对房屋内财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在多方的见证下将房屋和房屋内的财产交予执行申请人保管。

据悉,该执行案的起因原于去年十一月份昭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在诉讼案件中原告罗某和夏某起诉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李某将自己在昭阳区凤凰国际的一套700多平方的房屋以抵债188万和再付款100万共计288多万的价格卖给罗某和夏某,双方约定李某有6个月的回购权,但李某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后,罗某和夏某向昭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在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昭阳区法院支持了罗某和夏某的诉求,罗某和夏某取得到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依然不履行判决义务,继续占有凤凰国际的房屋。2017年1月罗某和夏某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昭阳区法院执行局在经多方联系协商未果后,为确保执行申请人的权益能够尽早的得以实现,决定依法对李某的房屋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腾空,将房屋交予执行申请人。

为兑现全国法院系统“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昭阳区法院执行局根据党组的安排从5月开始以试点“分段执行机制”为契机,开启了为期半年的“执行大会战”,让昭阳区的执行工作走上了快车道。今后,昭阳区法院也将对这些恶意拖欠,逾期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更加强硬措施,为昭阳区早日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营造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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