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董事长王磊被阻止出境了吗?
ST大洲(000571)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磊被阻止出境。
ST大洲表示,公司7月2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阻止出境决定书》。决定书内容显示,鉴于公司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21年1月28日起阻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磊出境。
对于公司后续计划,ST大洲表示,2021年3月公司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汇报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完税计划,未来公司将通过剥离部分非主业资产、盈利能力难有转机的资产等措施筹措资金缴纳欠税。上述对王磊的限制出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纳税评级和信用评级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阻止出境是不能出国吗?
阻止出境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会阻止其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当事人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当事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