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5-10-27 10:19:56

10月25日,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文如下: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了2次上调,基计13.5%,由1.6065元/立方米调整为1.8131元/立方米,累计上调0.2066元/立方米。按照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6日至2025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0833-4605213

电子邮件:270479255qq.com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5日

沐川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顺价调整范围

四川新顺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沐川燃气公司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气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气、四川众益天然气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气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气。

二、调价方案

(一)四川新顺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沐川燃气公司供区调价方案

由于上游企业在2023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由1.6065元/m³上调到1.81305元/m³,每立方米上调0.20655元/m³,为与市内各区市县同步,我县本次上调10%,即上调0.153元/m³:

第一阶梯(540m³以内,含540m³)由2.26元/立方米调整到2.41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540至720m³)由2.696元/m³调整到2.89元/m³

第三阶梯(720m³以上)由3.35元/m³调整到3.62元/立m³

执行居民气价的单位由2.478元/m³调整2.65元/m³。

(二)沐川众益公司调价方案。

由于沐川燃气公司下调了居民用气转供差价,由加价0.30元/m³,下调到0.15元/m³。为此,众益公司供区内居民用气价格不调整。根据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管理办法,对其供区内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第一阶梯(540m³以内,含540m³)2.708元/m³

第二阶梯(540至720m³)3.25元/m³

第三阶梯(720m³以上)4.06元/立m³

执行居民气价的单位2.98元/m³。

三、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措施

为减轻天然气调价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本次顺价调整后,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燃气用户,在不超过第一阶梯内,其价格仍按调前价执行,即2.26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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