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小伟)推动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围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目标计划和政策支持,致力于将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培育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突出”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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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100万辆
根据《意见》,到 2026 年,长沙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成为全国产业链最完整、配套最齐全、规模最大的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群之一。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到2022年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23年,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群成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6年,产业集群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建成2~3 个“千亿级”优势产业集聚区。
产业链条日益完善。到2026年,动力电池产能达到100GWh,储能电池产能达到 100GWh,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构建“前驱体、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芯、电池包封装与制造—储能电池终端应用—回收再利用”完整上下游产业链条。
龙头带动不断提升。到2026年,力争培育先进储能材料行业50亿级企业 15家,100亿级企业10家,500亿级企业 1 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
政策:设立100亿元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发展
为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意见》在用电、供地、金融、创新、应用推广、招商等方面明确了政策激励和支持。
优先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用电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给予用电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固定投资10亿元(含) 以上的重大先进储能材料项目,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符合条件的用地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设立额度为100亿元的先进储能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60亿元,区县市、园区配套基金40亿元),引导基金向行业龙头企业、关键领域“补短板”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以及新一代电池技术项目倾斜;支持鼓励市级其他政策性基金向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
对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制定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强链产品清单(简称强链清单),鼓励电池、汽车、工程机械、储能电站等企业采购强链清单内产品,培育壮大产业链条。对全年采购强链清单内产品达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给予采购额 5‰ 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加快核心环节强链补链,支持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等重大项目落地。对固定投资在10亿元(含)以上且按照合同约定实现投产达效的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部分最高10%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固定投资20亿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鼓励产业链上下游的垂直整合与横向整合,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混改”,鼓励企业集团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年主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 万元、5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