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成立了荥阳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将公租房业务融合划一,从申请到签订租赁合同再到后期维保,提供一站式服务。荥阳市公租房总量2855套,已全部经政府回购并进行简装,其中未租住的房源将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进行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目前公租房承租资格申请业务已全面开放。
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流程
一、受理
1、窗口受理。申请对象可到荥阳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地址:荥阳市繁荣街003号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西配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
开放时间: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
咨询电话:0371-60259167。
二、审核
采取“1+1+N”(1张身份证、1份承诺授权书、N个自证材料)的审核方式。
1、大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申请对象的信息进行实时网上比对。
2、人工比对审核。对于不能够通过大数据比对的, 由申请对象承诺申报并出具查询授权声明,拍照上传或窗口提交相关信息,通过人工方式完成比对。
三、核准
1、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短信告知申请对象并说明原因。
2、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短信告知申请对象资格编号。
3、申请对象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部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对象。
4、申请对象条件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自当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条件(荥阳市户籍)
一、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同时符合):
1、取得荥阳市户籍满3年(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限限制);
2、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荥阳市低保标准6倍(含);
4、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5、申请对象应60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购买过经适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2、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等公有住房的;
3、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的;
4、签订购房合同并经网签备案的所有类型房产的;
5、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的;
6、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未满3年的;
7、其他实际取得事实住房的(含自有宅基地等);
8、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9、购有价值超过8万元(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的非营运车辆(1辆)或2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10、计入“征信黑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计入住房保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条件(非荥阳户籍)
一、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同时符合):
1、持有《荥阳市居住证》;
2、在荥阳市稳定就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缴纳时限限制);
3、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荥阳市低保标准6倍(含);
5、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新就业大学生、人才引进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6、申请对象应60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购买过经适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2、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等公有住房的;
3、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的;
4、签订购房合同并经网签备案的所有类型房产的;
5、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的;
6、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未满3年的;
7、其他实际取得事实住房的;
8、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9、购有8万元(含)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1辆)或2辆(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10、计入“征信黑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计入住房保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失信人员”的;
11、三年内社保补缴超过12个月的申请家庭不予办理资格准入申请。
12、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申请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需准备材料
一、申请对象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司法文书)。
二、非荥阳户籍提交《荥阳市居住证》。
三、社保缴纳凭证。
四、单身人员携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交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
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荥阳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分散供养)。
六、退休人员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银行退休工资明细。
七、新就业大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八、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形式的认缴出资证明材料。
九、购有车辆的提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符合优先保障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家庭成员个人征信报告。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
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条件
一、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荥阳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分散供养)的保障对象。
二、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遗属,复转军人,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或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
三、公交、环卫、教师、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人员,以及有生活困难的二级以上的残疾人。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