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掏千万给B站大V刷单被骗 “GOGO商城”称货款分3年还清
来源:央广网 | 2019-08-22 08:57:06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有大量听众向央广热线400-800-0088反映称,他们作为哔哩哔哩视频平台上自媒体博主“爱玩客”的粉丝,出于对博主的支持和信任,在其推广的“GOGO商城”中下单购买了电子产品。共有几百位消费者下单,涉及金额高达上千万。但是,他们却迟迟没有收到商品。在申请退款无果后,商城客服建议他们通过继续消费帮商城增加销量,来获得一定比例的返利,在下单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后才会退款。

没办法,不少人选择妥协,有的甚至动用学费以及通过贷款的方式,被迫参与推广和刷单。然而近期,“GOGO商城”又发出公告,说是受到行业调整影响,他们要“良性退出市场”,消费者的产品购买款项也变成了出借款项,将分3年还清。这背后,究竟是经营不善还是粉丝骗局?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自媒体播主让粉丝买货刷销量,粉丝购买后商家却失联

江西赣州的韩先生是一位数码爱好者,热衷于看各类码数产品的评测,哔哩哔哩视频平台上的科技自媒体博主“爱玩客”他关注了很久。前不久这个科技自媒体的微信公众号上线了名为“GOGO商城”的在线商城,想让粉丝们帮忙刷刷销量。

韩先生说:“突然有一天他们爱玩客公众号就线上发布了一个商城,就跟我们说粉丝们帮帮忙,帮他们商城进行一个刷单,刷一个销量,然后我们粉丝当然就愿意帮助这个博主嘛,就帮他进行一个刷单。”

湖南的赵女士也是参与者之一,因为科技自媒体“爱玩客”的粉丝众多,影响力也不小,她对商城需要帮忙刷单深信不疑,前前后后已经投入了七、八万块钱在“GOGO商城”购买电子产品:“他们说商城需要数据,需要做起来去拉流水,就是拉投资之类的,爱玩客这个公众号本来就很有影响力,没有人去怀疑的。”

出于对自媒体大V的信任和内容创作的支持,加上商城里上架的数码产品确实比市场价要低一些,不少粉丝纷纷下单,有的是自己买来用,有的想着转手赚个差价。根据维权交流群里受害者提供的统计表显示,目前已经有数百位消费者投入了上千万的资金。但是下单容易,收货难,“GOGO商城”迟迟不发货,也不退款,而是通过客服让消费者们继续去刷单。赵女士:“一个手机一百佣金,刷够一定金额给你额外的利润,然后几天之内就把本金退给你,当天结佣金这样子。”

洛阳的户女士为了早日达到退款要求的刷单金额,拿到退款,甚至动用了信用卡去刷单,但是等待他的却是商家的失联:“刚开始他会给大家返钱,可能就是让越来越多的人上钩吧,然后我们要退钱,人家就说让我们赶紧给他刷销量,等到十五号的时候该退钱了,他就一直不退,在推脱,最后连人都不见了。”

报警之后商家称货款只能分三年还清,律师:此举或涉及犯罪?

在商品和退款都没有收到的情况下,不少消费者选择了报警,目前长沙、南昌、广州、大同等地警方已经立案。8月15号,“GOGO商城”背后的公司“沈阳博聚创思传媒有限公司”发出声明,称受到行业调整影响他们要良性退出市场,把消费者的产品购买金额变成了自愿出借金额,公司会分3年还清。消费者赵女士:“说周转不灵啊,决定良性退出市场,三年之内还清你们的欠款,然后我们买东西刷单的钱变成了借给他们,单方面出了一个公告。”

通过“自媒体大V”作信用背书去宣传商城,利用创业不易博得粉丝同情纷纷刷单支持和推广,再以低于市场价的电子产品作为噱头去吸引“薅羊毛”的消费者,等资金达到一定程度后,又发出一个“良性退出市场”的公告,单方面把消费者的购买款项变为出借款项。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买卖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是网络购物合同关系而不是借款关系,“GOGO商城”这种单方面把消费者变为出借款人的通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他根据现有的证据,根据商城本身的状态,比如说我这个主体是真实的,我还在存续当中,而且我也做出了还款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行为能不能认为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个确实要靠警方根据相关证据去判断了,现在还不好说。

李斌律师称,“GOGO商城”虽然提出了还款方案,也提到了邀请第三方监督,但是这并不代表就可以完全规避掉可能的刑事责任:“他实际上这种所谓的表态,能不能体现诚意就要看你有没有具体的资金来源和能力,你准备怎么筹钱?你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去兑现你的承诺,到底谁来监督你?整个环节怎么公开透明接受债权人监督,有没有这样一系列的举措。”

多地警方已立案侦查

对于这种所谓的刷单活动,李斌律师建议不要参加,这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在网上商城购买产品时,他建议消费者不要只看商品价格,还是要选择有足够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大平台,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维权时将会十分艰难:“不要因某一个名人的推荐就轻信,你还是要找正规大品牌的电商去采购,它的货源它的履行能力,承担违约责任的清偿能力都是有保障的,而且它的商誉也很高,不会为了你这一单、几单、几百单面临着丧失商誉的风险去赚你这个钱,所以我觉得在事前选好交易对象,不要轻信所谓的优惠,不要轻信某些人的这种宣传,要擦亮眼睛,否则你把钱付出去了想再拿回来,法律是有途径,但现实确实很骨感,是非常非常艰难跋涉的一个过程。”

在“GOGO商城”发出声明后,8月16号,给“GOGO商城”做推广的“爱玩客”官方微博(iVankr官微)也发出声明,称自己只负责推广,对“GOGO商城”的所作所为并不知情,也没有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沈阳博聚创思传媒有限公司”的监事李岩婷是“爱玩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而且消费者在“GOGO商城”刷单活动获得佣金的付款方也正是李岩婷。这说明“GOGO商城”和自媒体博主“爱玩客”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合作推广关系。

“GOGO商城”是否有足够的履约能力?“爱玩客”和“GOGO商城”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记者多次拨打“GOGO商城”和爱玩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均无人接听。目前多地警方已经立案,对于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记者常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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