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民用气每立方米涨0.31元 8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大河报 | 2018-07-25 08:02:51

郑州市现行气价由2.25元/立方米疏导至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1元。7月23日下午,郑州市物价局召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新闻通气会,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要求,郑州市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将进行疏导,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同价,统一执行1.89元/立方米,受此影响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第二阶梯价格均有所上调。郑州市每户每月用气量为20立方米左右,此次调整后每户每月大约多增加支出6.2元。

国家管理的门站价格调整,郑州疏导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究竟是什么意思?这要从国家发改委5月底的一份通知说起。根据该通知,从今年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

据了解,门站价格是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可以理解为天然气批发价格。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门站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而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将由各地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

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按照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郑州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郑州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

其中,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价格由2.25元/立方米上调至2.5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调整至3.33元/立方米。

郑州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处处长庞瑾嫚说,目前郑州市区共有202万户天然气用户,平均每户每月用气量为19.2立方米。目前第一阶梯50立方米基本覆盖了绝大部分用户,所以按照每户每月用气量20立方米的标准,每户每月大约多增加6.2元支出。

明年郑州气价将再上调,低收入和“煤改气”用户有补贴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本次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主要有以下内容。提高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施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同价,统一执行1.89元/立方米。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分两年理顺,今年最大调整幅度不超过0.35元/立方米,剩余价差一年后理顺。明年6月10日起,允许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调确定具体门站价格。2018年门站价格暂不上浮。

郑州市的天然气来源主要是中石油,占比达到80.6%。但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基准门价之间的价差较大,大于0.35元,所以需要两次理顺。此次中石油气源从1.48元/立方米调整0.35元至1.83元/立方米,距离1.89元/立方米还有一点差距。

按照规定,明年郑州民用天然气价格还会再次上涨。如果明年供气不紧张,那么上调的幅度不大。如果供气紧张,在上游气价上浮20%的情况下,上调的幅度会进一步增加。

结合郑州实际,郑州市财政将对市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进行补贴,每户减免5立方米气费。另外,对市区“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在第一阶梯50立方米用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100立方米的气量,由燃气企业承担。“煤改气”用户名单,将由郑州市发改委提供给燃气企业。

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为何没有开听证会

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惑,同样是涨价,为何自来水提前召开听证会,而此次民用天然气调价却没有?对此,郑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解释说,2009年4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09〕651号),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属于听证内容。

根据上述通知,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按目录规定的听证权限分别由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听证。2011年12月9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1〕2200号),明确了全省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平均水平确定为0.65元/立方米。而此次价格疏导,并不涉及输配价格。

2018年2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实行城镇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国家调整上游门站气价时,同类、同比、同向、同时调整销售气价。

据介绍,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门站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输配价格三部分。在输配价格不做调整的前提下,销售价格疏导不需进行价格听证。

8月1日前仍按原价调价后对壁挂炉用户冲击较大

根据郑州华润燃气有关人士介绍,今年6月10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就执行了1.89元/立方米的居民基准门站价格。虽然华润燃气从6月10日就执行了新的居民基准门站价格,但按照郑州市政府规定,需等到8月1日起才能实行新的居民天然气价格。郑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说,目前距离8月1日还有一定的时间。市民如果有加气需求,这几天可以到燃气服务网点“敞开了”加。

记者了解到,此次价格调整分为两个阶梯。第一阶梯的价格由2.25元/立方米上调至2.5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至3.33元/立方米。而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分界线是每月50立方米的用气量。庞瑾嫚说,按照测算,炊事、洗浴的用气量并不大,第一阶梯基本都能覆盖到。每户每月多掏6.2元,影响不大。但对于壁挂炉供暖的用户,由于月用气量较大,调价后受到的冲击比较大。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要求,燃气公司需严格按照疏导后的销售价格执行,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加强服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疏导工作平稳实施。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也将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的正常秩序。

小知识

弹性价格机制下天然气价格如何浮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我国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天然气价格将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供需双方要充分利用弹性价格机制,在全国特别是北方地区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鼓励引导供气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居民和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衔接后,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引导用户旺季少用气、淡季多用气,促进削峰填谷。(记者 刘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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