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双账户”绕晕持卡人
来源:证券日报 | 2018-06-12 08:50:16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接到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多位信用卡持卡人投诉,称自己信用卡账单有误,多次找银行沟通无果。记者发现,这些持卡人全部办理了该家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且所欠额度大多远远超过了其本身信用卡额度。其中,一位持卡人信用卡只有2万元额度,银行却称其需还7万元欠款。

本报记者了解发现,该行的分期业务与其他银行不同,分为不占用额度分期和占用额度分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信用卡客服录音,客户办理业务时收到的短信为占用额度分期业务,在一段时间过后,银行会根据客户信用将占用额度分期业务调整为不占用额度分期。不过,多位持卡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他们一直按照信用卡账单进行还款,而不占用额度欠款并不在账单显示;对于持卡人提出的银行出示具体账单的要求,银行亦拒绝提供。

何为不占用额度分期?

按照人们的普遍认知,信用卡通过评估持卡人的信用资质,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人们使用信用卡刷卡,只能在信用额度内进行消费,除非临时提额,否则持卡人不可能超过信用额度进行消费,然而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持卡人,收到的账单超过信用额度2到3倍,这其中涉及了一个多数持卡人都会用到的业务,即信用卡分期。

本报记者发现,信用卡分期实际上有占额度分期和不占额度分期两种业务类型,但是大部分持卡人并不清楚,甚至一些银行更改了分期类型,消费者也全然不知。

通常,银行采用的都是占额度分期模式。也就是说持卡人1万元的信用卡额度,如果正好买了1万元的商品,选择10期分期,那么客户刷卡后,这张信用卡的1万元额度将被全部冻结,客户将无法使用卡片。

而不占用额度分期,即持卡人分期金额不占用卡内额度,相当于银行给客户进行提额。某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对本报表示,这相当于给客户增加授信,而占用额度分期和不占用额度分期是两个业务,实际上等于又给客户生成了一个子账户。

正是由于分期的性质发生改变,出现欠款额度超过信用卡额度的情况也就不难理解。上述向本报记者投诉的多位持卡人表示,自己在分期时收到的短信显示是占用额度分期,但是几个月后,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不占用额度分期,而让人感觉不对劲的是,在分期性质改变后,自己仍然按时还款,但本身信用卡额度并未释放。也就是说钱还了,但是额度并未回来。

在客户与该银行客服的录音中,客服表示,信用卡额度是持续释放的,由系统判定操作,至于何时释放,释放多少,后台均不可查,也不能提供持卡人不占用额度账单,而由于无法拿到详细的对账记录,部分持卡人担心自己“被欠款”。

一名资深持卡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持卡人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就是以额度判定欠款,其实任何消费和还款都应该以账单为主,而额度只是银行授信;不过,银行更改分期类别,应该征得持卡人的同意,且额度问题应该短信进行告知。

冲账有顺序

在投诉人的账单中,记者看到一笔与分期金额一致的冲账款项,上述信用卡中心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称,冲账代表这笔钱已经还了,而实际消费将从次月账单日开始分期。

此外,在持卡人办理分期、信用卡取现等多种业务后,往往就会有手续费、利息等多项需要缴纳的费用。在还款时,还款金额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对这些欠款进行冲账,但是每家银行顺序不同。这也就造成了许多持卡人不能足额还款,或者认为还清款项但却出现逾期的情况。

例如,招商银行按照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偿还,对已出账单部分和未出账单部分再按照年费、利息、费用、预借现金本金、或转账交易本金、刷卡消费本金的顺序逐项抵偿。

中信银行的还款次序原则是,已出账单优先于未出账单。在已出账单里消费(零售)优先于提现(预支现金);在未出账单里提现(预支现金)优先于消费(零售)。

浦发银行对持卡人的还款,按照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偿还。对已出账单部分和未出账单部分再按照年费、利息、费用、预借现金本金或转账交易本金、刷卡消费本金的顺序逐项抵偿。其中若有多笔预借现金本金或刷卡消费本金部分,则分别按照交易时间顺序冲账。

事实上,分期业务手续费对银行的利润度越来越高,信用卡的生息收入已经渐渐被分期业务所取代,而为了完成销售任务,许多银行都采取了对客户进行电话或短信营销。

本报记者接到的部分投诉显示,持卡人对于银行的分期业务推销已经不厌其烦.在大额消费后,经常会有银行客服致电询问持卡人是否办理分期,还有一些客服甚至隐晦的表达不分期就可能降低额度;也有持卡人表示,自己在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然不断接到推销电话。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