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假消费真买房”:除了“自查”别忘“市场”
来源: 新京报 | 2017-09-15 09:37:40

当前不论是消费信贷,还是其他金融活动,严格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用途,不仅要借助监管的严格厘定,也需要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市场分工的精细化护航。

据新京报报道,一轮银行业针对个人消费贷款是否违规用于购房的自查大幕开启。目前北京地区各家银行已根据北京市银监局发布的《通知》开展自查,主要针对单笔贷款20万以上的个人消费贷和100万以上的个人经营贷开展自查,以及信用卡透支不低于2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模式从投资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型,消费金融正在成为国内金融业务发展的一大亮点,消费金融牌照也炙手可热。不过,随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不免出现鱼龙混杂,最典型的就是楼市调控下,中短期买方消费金融被运作成长期卖方消费金融。

用中短期消费信贷购置房产,容易出现偿付能力与负债的期限结构风险,进而滋生个人资金池业务风险,近年来出现的信用卡连环套现风险,就是由于个人偿付能力与负债总量和结构失配等问题引起的。最近监管层严控另类消费金融的首付贷,也是出于这些担忧。

要解决这一风险隐患,单纯通过行政禁止却并不一定可行。由于金融机构与监管者间、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间,都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导致监管部门的发现成本较高,金融机构难以完全杜绝金融消费者的短贷长投问题。

因此,问题症结就转向了如何消除监管、机构和消费者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尴尬的是,中心化商业运作模式的运作原理就是基于信息不对称,因此该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但现代金融科技的发展,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协议在金融市场的应用,已为缓解并消除信息不对称性提供了必要技术准备。

一方面,金融市场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在提高金融专业服务技术水平和质量的同时,也使任何一个机构单凭一己之力,难以提供完整的金融全生命周期服务,而金融服务的市场化分工,使不同金融机构具有了相互依赖和制约的作用,也即个体间非合作博弈可以结出合作博弈的效果,从而可通过市场个体间自利博弈、市场的自律自治等机制,防范欺诈和串谋等风险。因为随着参与主体的增多,各方的串谋欺诈成本将呈指数级上升,在自然利率稳定下,串谋成本甚至高于收益。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纵向分工日益精细化,不同市场主体协作完成特定金融服务,需要各方的信息对称博弈,而随着金融科技,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协议广泛应用到金融服务市场,为金融活动所有参与者都以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可追溯等服务操作方式,参与到产融或消融活动的过程提供了可能。

总之,当前不论是消费信贷,还是其他金融活动,严格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用途,不仅要借助监管对不同金融活动进行的严格厘定,也需要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市场分工的日益精细化护航,若两者能相互结合,将会呈现出好风借好力的事半功倍之效。

□刘晓忠(资深金融从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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