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四五”:商品住房五年开发总规模8000万平方米
来源:每日商报 | 2022-02-17 09:27:53

近日,杭州公示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杭州要努力实现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市场发展更加平稳健康、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高质量发展更加强劲、空间区域更加融合和制度更加健全等主要目标,持续推动杭州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形成重要支撑。

根据《规划》,至“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基本建立多渠道保障体系,常住人口保障面达到30%左右,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商品住房 五年开发总规模8000万平方米

“十三五”期间,杭州房地产市场运行稳中提质,市场供给与交易再上新台阶。但是,商品房市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商品房供应总量偏紧,区域内供求不平衡突出。2017年以来,市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一直低于6个月以下。区域内供求不平衡突出,余杭区、主城区供不应求,临安区可售房源多。

二是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给量减少,市区商品住房单价2万元以下房源占比从2016年的56.3%下降到2020年的40.5%,加大了中低收入家庭甚至中等收入家庭的购房压力,扩大了夹心群体。

“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商品住房年开发量不低于1600万平方米,五年开发总规模不少于800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年开发量不低于1440万平方米,五年建设总规模不少于7200万平方米。

从2021-2025年新增商品住房区域分布计划来看,主城区(含钱塘区)五年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万平方米,继续担当主力军。萧山区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遥遥领先其他城区。余杭区不少于1100万平方米,临安区不少于900万平方米,临平区和富阳区不少于800万平方米。

双赢置业机构总经理、资深房产人士章惠芳认为,以套均100平方米计算,8000万平方米的供应量将为杭州带来80万套新房供应,每年16万套,这跟目前杭州的住宅需求基本匹配。

宅地供应

每年投放住房净地14000亩

“十四五”期间,杭州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加大做地力度,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提高出让用地中住宅用地的占比,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占比。

根据住宅需求预测,扣除已落实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杭州市“十四五”期间每年合理的住房净地投放量应该在14000亩左右,市区在12600亩左右,三个县(市)在1400亩左右;年商品住房净地投放量在11000亩,市区在10000亩,三个县(市)在1000亩左右。

同时,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在地铁沿线、产业新城、郊区新城布局大型居住区,进一步加大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以满足新市民租赁住房需求为导向,通过出让和盘活存量用地大幅增加符合市场租赁需求的小户型租赁房源,优化租赁房源供给结构。

商办物业 开发总量比例缩减控制在25%

“十三五”期间,杭州商办用地供给过量。2018-2020年,出让商办用地规划可建面积合计达到2326万平方米,是住宅规划建筑面积3790万方的61%,商住比例高,商办用地出让规模偏大,挤压居住用地供给,导致商住用地、用房价格倒挂,类住宅频出,商办物业空置率高,部分综合体未能与规划建设的公共中心形成较好的空间集聚效应。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商办物业的规模及结构将与城市经济发展相协调,空置率处于合理区间,开发水准居于全国前列,为杭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非住宅商品房开发量占房地产开发总量的合理比例控制在25%左右。

规划非住宅年开发量不超过400万平方米,五年开发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年开发量不超过370万平方米,五年建设总规模不超过1850万平方米。

同时,加强区域商业规划论证。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配置,提高商业、办公供应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对于商业库存较高地区,适当调整商办用途,探索“商转住”“商转产”等创新方式,加快消化存量商办物业。

保障性住房 新增保障性租赁用房30万套

“十四五”期间,杭州将构建由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等组成的多渠道保障体系;形成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主体供给格局;保障性住房管理效率与精细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切实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2022年底之前继续实施按同期商品住宅出让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的政策,“十四五”期间,新建公租房约3万套、约180万方,确保全市交付使用公租房不少于5万套,货币补贴实行应保尽保。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办法,确保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

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在符合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十四五”期间,在房价相对较高中心城区探索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构建起“租购并举”住房保障制度。新开工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270万方。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确保到“十四五”期末,改造老旧小区数约900个,户数约35万套,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加快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设和回迁安置的统筹推进,新开工安置住房计划总计19万套、2800万平方米以上。

“去年共有产权住房出来后,受到了极大的关注,这次明确共新建3万套、270万方,从规模来说对比之前有了明显的增长。不过,对比8000万方的住宅总体量,共有产权房占比只有3.3%,未来对整体市场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章惠芳说道。

租赁住房 新增筹集市场租赁房源9万套

加快构建多渠道租赁住房供应。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房出租经营。培育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用工单位利用存量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确保到规划期末,基本形成政府、国有企业、社会化机构、个人多主体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确保“十四五”期间,新增筹集市场租赁房源不少于9万(套)间。

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存量用房,充分发挥专业从事租赁机构作用,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强住房租赁制度体系与平台建设,优化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供给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产业现代化 培育15个未来社区省级试点项目

到“十四五”期末,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和住宅品质明显提高,城镇新建商品房装配式建造、全装修、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升,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加快。

2021-2025年中心城区新建项目,除根据国家及相关规定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项目外,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中心城区新建住宅继续全面实行全装修。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3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180万平方米。2025年末,培育建成未来社区省级试点项目15个以上。(商报记者 周坚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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