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社保卡能查社保吗?医保卡消费明细查询在哪查?
来源:民企网 | 2023-05-31 13:48:16

没办社保卡能查社保吗

没办社保卡能查社保。

有以下渠道可以查询:

1、可以通过社保办的电话12333查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2、通过社保办的社保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一般默认身份证后六位,登陆之后即可查询到社保缴费情况;

3、直接去人力资源与社保中心查询。可凭身份证查询参保资料,新参保人员需等待制卡,根据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查询缴费情况。

为方便使用,可以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会保障卡等。若一直缴纳社保,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可随时到社保中心或者社保中心指定的银行领取。自领取卡之日起300日内,需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金融账户对应的合作银行网点激活,不然该卡会被挂失处理。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医保卡消费明细查询在哪查

查询医保卡消费明细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网上查询

2、电话查询

3、线下柜台查询

4、人社APP查询

5、指定银行查询

6、第三方APP查询

查询自己的医保卡消费明细有利于我们掌握自己的社保情况,合理使用。查询医保卡消费明细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详细操作如下:

1、网上查询。

参保人可登陆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官网,找到查询服务栏目,根据提示输入医保账号/个人编号、密码以及验证码等信息,点击登录,这样就能查询到医保个人账户的具体缴费情况;

2、电话查询。

参保人可拨打社保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进行医疗保险卡个人账户查询;

3、线下柜台查询。

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将这些交给柜台服务人员,他们便会帮忙查询缴费明细;

4、人社APP查询。

有些地方推出了自己的人社APP,下载当地的人社APP查询即可;

5、指定银行查询。

在医保卡发卡行的自助查询机上可以查询自已的医保消费记录;

6、第三方APP查询。

直接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城市服务”,点击进入找到医保消费记录查询即可。有些地方不支持通过支付宝、微信查询。

特种作业证有哪些种类

法律分析: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2、焊接热切割: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3、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4、煤矿安全作业: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5、危险化学品: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6、烟花爆竹: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修正)》 第三条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怎么在支付宝和微信上查询医保卡消费记录:

1、在微信上查询医保卡消费记录

(1)第三方APP查询。直接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城市服务”,点击进入找到医保消费记录查询即可。有些地方不支持通过支付宝、微信查询。

(2)选择“城市服务”。

(3)在城市服务页面选择“某某城市医保查询”,进入新页面选择“医保查询”。

(4)输入身份证号和医保卡卡号,点击查询。

(5)即可查询医保缴纳明细及医保支出消费明细。

2、在支付宝上查询医保卡消费记录

(1)进入手机支付宝里,在市民中心页面里点击“医保”。

(2)进入医保卡页面后,点击“医保金查询”。

(3)在医保金页面里,点击“医保就医明细费用”。

(4)再选择想要查看的记录。

(5)即可看到医保卡具体的消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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