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要设立监事会?
1、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在于:
1、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2、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3、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