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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公允性,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关联人与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类型与管理程序。办法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须回避表决,并依据交易金额及交易对象类型,划分了总经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其中,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关联交易,则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强调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处理关联交易,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办法的出台旨在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提升治理水平,防范潜在利益输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