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收费新规实施一周 部分停车场误解了政策
来源:北京晨报 | 2018-05-07 10:55:38

部分停车场对政策理解有误

通州蓝岛大厦停车场计时牌已经更改,注明“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停车收费新政实施即将满一周 记者调查发现——

从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新规”实施一周,绝大部分停车场已调整了收费系统,但有部分停车场“误解”了新规,认为车辆驶入停车场的“前15分钟”免费,之后停车收费照旧;部分停车场在明知有此规定后仍未做任何调整;还有一些停车场,在调整收费后提高了计时收费的单价,个别停车场的免费时段与计时单位不符。

新规

“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市发改委、市交通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不论是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的占道停车场,还是以20分钟、30分钟为计时单位的其他停车设施,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都将不再收取停车费。

同时,为配合停车秩序治理,进一步减轻居民夜间居住停车负担,此次政策还对停车场的夜间时间进行了调整,将占道停车场的白天停车时段由7点至21点改为7点至19点,夜间停车时段由21点至次日7点改为19点至次日7点,延长了两小时。

调查

“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免费”≠“第一计时单位免费”

近几日,北京晨报记者走访了本市多个停车场,发现绝大多数的停车场计费牌都还未更新,走访中不少车主也表示对“新规”并不知情。在采访中,一些没有计费设施的路侧占道停车场也会按要求执行,但直言“收入会降低很多”。在儿研所周边占道停车场,第一小时收费10元,第二小时起15元,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收费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已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免费,“停车不到半小时只收2.5元”。

记者也发现,还有不少停车场误解了“新规”,认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免费”指的是车辆驶入后的第一个计时单位免费,“前15分钟免费,后面跟以前一样”。但记者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了解到,在停车过程中,只要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均不得收费,比如停车场收费每小时8元,停车1小时5分钟,以前收费10元,现在停车场只能收取1个小时的停车费也就是8元。

专家观点

短时优惠停车可避免乱停车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表示,其实在国内外一些城市,包括中国香港,临时停车都是低价政策,这能有效避免车主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盘活车位资源。

“短时间优惠停车,还能促进商业区的活力。”陈艳艳举例说,比如临时停车买个东西,以前停车就得收费,有的车主就得算计了。同时通过短时低价甚至免费的措施,还可以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比如有的车主去某个大厦可能10分钟之内就能出来,他往往会选择路侧随便一停,而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免费,会促使路边违法停车的现象大大减少。

现象1 停车场调整收费 但误解了新规

地点:国家会议中心地下停车场

停车时间:2小时2分钟 收费13.5元

5月5日上午,记者驶入国家会议中心地下停车场时注意到,此处的停车计时牌还未更新。记者10点半左右进入停车场,12点半左右驶出。收费员表示记者停车共2小时2分钟,每小时停车费6元,收取13.5元。驶离停车场后,记者又再次回到停车场,并在15分钟之内离开,这次免费通行。

随后,记者拨打了停车收费牌上标明的监督电话,一位李姓负责人起初很肯定地表示,4月29日他们收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就安排厂家来对停车收费系统进行了调整,“第一个计时单位免费,后面的收费还是跟以前一样”。但当记者告知他咨询12358价格举报热线后,得到的解释是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就不能收取费用。这位负责人很重视,他表示稍后会向有关部门咨询过后再回复记者。

过了不到两个小时,李先生给记者回复了电话,他说接到记者电话后,他们也赶紧拨打了价格举报热线,确认了记者停车2小时2分钟,确实只应该收取2小时也就是12元钱,并表示愿意将多收取的1.5元退还给记者。

这位负责人介绍,停车“新规”出台后,所有的停车场都在调整系统,“但几乎大家都认为是第一个计时单位免费”,所以出现了多收取费用的情况,他表示,已经与厂家联系,要求尽快来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同时也提醒记者,如果近期还会来此处停车,请留意收费情况,万一厂家还没来得及过来调整收费系统,再出现多收费的情况及时向他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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