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与弟弟范丞丞
范冰冰起诉造谣者获赔
10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范冰冰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其实该起案件在2017年6月13日就已经立案,如今才审理终结。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在网站上发布了标题为《范冰冰、***众女星被包养绝密照》、《揭18位女星被包养绝密照 范冰冰排第一居然还有***》的文章,在文中配有范冰冰照片及“潜规则”、“私生子”、“被包养”等语言和文字,对原告及家人进行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合法权益。范冰冰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四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以书面的形式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要求被告王焱、范雪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同时也分别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各5万元,而被告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范冰冰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