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
1月15日,星权律师所发布案件播报,称张艺兴名誉权纠纷一案原定于2019年3月5日9:30开庭审理,但被告已在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向张艺兴公开致歉,并在手写道歉信中表示“我感到特别后悔”。
被告道歉
律师声明
1月1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张艺兴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称针对近日网络上关于张艺兴的侮辱诽谤言论将持续取证备诉,保留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合法权益的权利。
此外,星权律师事务所曾在2018年5月就张艺兴名誉权被侵犯发表律师声明,并同步启动了诉讼追责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名誉权纠纷系列案件被告主体均已锁定,并将于2019年3月5日起陆续进入庭审程序。
.
.
.
财经快报网 http://news.17ca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