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为民,1966年生,1987年参加工作,从小学教师一步步做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宣传部长。2006年他调任该市凌河区委常委、副区长,两年后任常务副区长,2011年任区长,2013年走马上任区委书记。组织一再委以重任,他却一点点丢掉初心,最终为群众所不齿。他违纪违法手段之多、涉案数额之巨、行为之恶劣,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锦州市查处的头号违纪者。(5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民”从其表面意思理解为“为了人民”。中国历来看重人如其名,字如其人。而被作为一个名字,寄语的是父母的期望,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能心怀感恩,全心全意为人民请愿,对党和国家多做贡献。虽有片面,但可看出古人对人品、道德“名副其实”的看重。办公室高挂““公生明,廉生威”的领导干部,意在警醒自己廉洁奉公,充分彰显政府公信力,维护自己为民克己形象。但是,打着“为民”的旗号,不但不践行其父母寄语的厚望,却以牌匾为掩护,背地里却忙着蝇营狗苟之事,损公肥私,害民害已。最后身陷囹圄,颇有讽刺。
“民贵君轻,社稷次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等至理名言告诫我们,百姓是国家根基,重视、关心百姓与否,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执政根基。贾谊《过秦论》言“一夫作难而七庙隳”,原因是“仁义不施“才致“”攻守之势”。如果不施仁义,切实为民,拿着公权自我放纵,寡廉鲜耻、贪欲无度、骄奢淫逸,后果是民怨载道,执纪监督对其严惩不贷。
“自己由于工作生活上的不检点、不规矩、不自重、不严守底线,错误不断,一犯再犯,不仅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且把好端端的一个家庭给毁了”。邓为民一语中的,道出其深陷铁窗生涯的原因。这不仅仅是前车之鉴,更是为广大党员干部开出得一剂良药,如果为民之事“走过场”,在其位撂荒“责任田”,自诩“经济型”干部,背地却暗度陈仓,劫公济私,心为物役,身为钱使,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讨苦吃。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像“为民”这样饱含期待的名字很多,如“廉政”“近民”“为国”“强国”“光荣”等。每个孩子都是父母希望的延续,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人如其名。而党和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易,既然选择了为民请愿,就应保持“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浩然正气。
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历来我党重视人民群众,党群关系比作种子和土地的关系,把其喻为种子和土壤,比之为水和鱼。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切实为民,真抓实干,莫拍摆式的走过场,与民对话貌合神离,为民之事心怀二心,其戏谑式的“为民”迟早会被执纪监督的“火眼金睛”破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