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玩具零售额保持逐年递增的态势。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数据显示,中国玩具内销市场由2016年的556.0亿元增至2020年的779.7亿元。与此同时,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的案件屡有发生,有的甚至危及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儿童玩具投诉4847件,比2019年增加了近两倍。涉及安全的问题主要包括机械物理伤害(如玩具小零件脱落、玩具有危险尖点利边等)、化学伤害(如违法添加禁用物质、某种元素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等)、玩具适用年龄与实际使用不符以及误玩非玩具产品造成的伤害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消费提示,建议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监督、指导孩子正确使用玩具,培养孩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安全意识;玩具经营者应不断提升产品安全标准,提高生产技术,加强自律,从源头上为孩子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玩具消费环境。
“好玩”并不安全
一些产品虽然看似“好玩”,其实却并不是玩具,而且安全风险较高。中消协指出,比较常见的产品有三种。
一是激光笔。激光笔一般应用于教学、导游、野外旅行、建筑工地、消防救灾等场所,若使用不当,危害很大。比如直射眼睛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视力损伤甚至失明;如果照射某可燃物时间过长,也易引发火灾。
二是电动平衡车。据专家介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如果将这类产品误认为是儿童玩具,很容易忽视其中的风险。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儿童,因其自身平衡能力尚不健全,又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骑行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水精灵。它是一种圆珠形吸水树脂,又称泡大珠、吸水弹等,广泛应用于盆栽保水、室内装饰。有些商家将其当作玩具售卖,甚至作为弹射玩具的弹射物。由于颜色鲜艳,年龄较小的儿童很可能会误以为是糖果而吞入,从而危及生命。此外,若水精灵的碎片粘附在手指上,用手揉眼时,这些碎片还会划伤眼球,导致感染甚至失明。
“适用年龄”标识非常重要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1年第二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显示,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一款铃铛球玩具未标注适用年龄范围及说明性的年龄标志,不符合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国家强制性标准,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中消协指出,“适用年龄”标识非常重要,家长在购买玩具时一定要关注玩具包装上标注的适合年龄,选购与孩子年龄相匹配的玩具。在给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玩具时,要注意避开以下几类:一是色彩鲜艳的玩具,如“泥”类玩具,这类玩具一般都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如果进入身体会危及健康;二是含有香味的玩具,香味一般来自添加剂和塑化剂,若长期玩这类玩具,可能会吸入一定剂量的有害物质,从而影响身体发育;三是小型或含有可拆卸零件的玩具,这类玩具或玩具中的零件容易被孩子误食,存在窒息等风险;四是带有尖点利边的玩具,孩子在玩耍时容易刺伤眼睛或划伤身体;五是射击类、气球类、带有绳索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玩具,如“网红”气球,一旦接触高温热源或明火极易发生爆燃。
劣质产品危害大
当前儿童玩具市场上存在着一些不符合国家玩具安全标准的产品。这些产品有的是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以及无质量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有的是添加了有毒有害禁用物质或某种元素含量超标的劣质产品等。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对651家企业1035款儿童玩具类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发现,184家企业生产的214款产品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公布的第二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显示,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查中,一款“BB叫洗澡”玩具检验结论为增塑剂不符合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如果增塑剂含量超过限量要求,儿童长期接触可能会通过皮肤、食管或呼吸道进入体内,危害健康。
为避免劣质玩具对孩子造成危害,中消协建议家长从正规商场或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玩具,并注意留存购物凭证。
此外,中消协提醒,在购买儿童玩具时,一定要认准CCC认证。当前,国家对童车类产品、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三种儿童用品实行CCC认证。CCC认证目录范围内的玩具产品都需要进行CCC认证,包括电玩具(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热源玩具等)、塑料玩具(包括娃娃玩具、塑胶材质的弹射玩具、“爬爬垫”等)、金属玩具(包括静态金属玩具、机动金属玩具、含金属材质的弹射玩具等)、乘骑车辆玩具(包括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