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款警察 拍照后用他人身分乱检举违停
新北董小姐表示,11月7日收到一张违规事实注明是「不依顺行方向停车」的罚单,检查罚单检附的违规照片,发现车头方向明明就与地上字体方向一致,且该处巷弄并非单行道,罚单注明是民众检举案件,起初只是以为是张乌龙罚单,不过,调阅监视器画面后却有意外发现。
董小姐说,照片拍照日期与时间是2016年10月11日下午4时45分,调阅当日该处监视器画面发现,当天只有一名骑警用机车的警员到场拍照,根本不是什幺民众检举案件,质疑该名警员明知车辆没违规,无法现场开单,居然还乱检举,根本就是故意扰民,不满抱怨「真的很扯!」对此,新北市警察局新庄分局交通组裁决室警员陈俊竹表示,此案是由透过检举系统入案,受理民众报案窗口的员警只凭照片判断,以为遭检举的车辆停放处属于十字路口,停放方向应为横向车头朝右,才开出罚单,经查证后,该车停车方向是顺行无误,对造成民众困扰很抱歉。
陈俊竹指出,当警员遇车辆违规时应现场拍照开单举发,该名辖区派出所警员拍照后却是透过第三人检举,举发程序完全不符规定,会严惩,并调查该名警员动机,以及是否有其它受害者,此案会因车辆未违规且举发程序不符规定,会自动撤销该后罚单。
(投诉组邱雯馨/新北报导)不少网友看了这警员的行径,留言表示意见,有网友批评「公报私仇,公器私用,其心可议......」、「错了就错了,不要用这种烂理由硬ㄠ,摆明了就是为了业积」,「重点在于如果违规属实警察若拍照要开单就开单,为何要假装民众举发?这举动不应该出现在执法人员身上吧!」也有网友观察很仔细说,「未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可以开单,照片中那距离早超过路面边缘30公分」。

11月7日董小姐收到一张违规事实注明是「不依顺行方向停车」的罚单。
投诉人提供

罚单检附照片,车头方向明明就与地上字体方向一致,且是向车道右侧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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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姐调阅巷口监视器后发现,10月11日到现场拍照的居然是警察,根本不是一般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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