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是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商务部自2018年起在部分地方组织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试点步行街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小切口、大文章”特点充分显现。
为建立健全步行街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打造创新流通、促进消费的重要平台,商务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提炼试点步行街发展经验,编制了《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从街区规划、街区建设、商业配置、文化特色、智慧街区、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
《工作指引》旨在引导和规范各地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加快培育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步行街,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适用于指导社会各界开展的步行街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既包括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培育的步行街,也包括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步行街,同时为各类自然形成、自发组成的商业街、商圈提供参考和指导。
《工作指引》明晰,综合型步行街是指商业属性突出,经营业态包括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体验等多个方面,品牌种类丰富,能够满足多样性消费需求的街区;特色型步行街是指传统文化、地域特色鲜明,经营业态专业化、集聚度较高,商旅文融合程度高,以满足休闲体验类消费需求为主的街区。
在发展要求方面,《工作指引》提出,要遵循发展规律,不搞一哄而上。坚持从经济发展阶段和客观实际出发,立足步行街现有基础,在已有步行街中选择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严控数量,提高质量,不搞低水平遍地开花,防止一哄而上、大干快上。
要尊重历史文化,不搞大拆大建。梳理步行街历史脉络,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坚持保护性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不搞大拆大建。把步行街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融为一体,推动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
要坚持市场导向,不搞形象工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步行街建设和商业运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探索多方参与的共管共治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不搞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政府不对步行街进行任何形式的评比和排名。
要注重科学规划,避免盲目发展。以高标准规划引领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避免步行街盲目发展、越建越长。找准自身竞争优势,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规范管理运营,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与舒适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于街区规划布局,《工作指引》提出,四至范围方面,规划平面图要四至范围清晰,突出主街、联动辅街、协调发展;规模尺度方面,要根据城市规模、消费特点、商业体量、辐射能力等,合理确定步行街长度、宽度和商业建筑面积等;功能布局方面,要统筹街区空间发展结构,形成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功能板块,实现功能互补、和谐统一。
同时,《工作指引》还对街区规划的重点内容提出了要求。一是商业功能更完善。提出主次分明、类型丰富的业态结构类型;合理确定各类业态所占的比重,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根据发展定位和业态选择,有针对性地制定品牌策略,提出品牌发展方向。
二是交通组织更优化。加强对规划范围内各交通要素的统筹与引导,提出构建便利、快捷、立体交通空间的主要举措,形成慢行交通系统的具体方案,设计流畅的商业动线,便利人流、车流、货流的集聚与疏散。
三是景观风貌更美化。提出与整体街区定位和目标相呼应的景观风貌形象,主题景观与商业业态、建筑风格相互协调,妥善处理人与空间、文化的关系,满足公众游憩、交往、观光等需求。
四是文化底蕴更浓厚。提出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的方式方法,塑造街区独有的文化内核,提升文化附加值,打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中国特色、地方特点的街区。
五是街区打造更智慧。围绕街区运营与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开发建设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的客流监控体系等具体工作内容,提高步行街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