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犯罪地理:一具女尸最高二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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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近年来由“配阴婚”诱发的刑事案件,除故意杀人、盗窃尸体外,还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阴婚”一词发现,从2009年到2015年,共有34份相关裁判文书,涉及23起案件,案发地点包含了陕西、山西、甘肃、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及黑龙江8个省份。

  2013年6月,陕西农民丁某等9人预谋将陈某捂死后卖给山西一户人家配阴婚,后来陈某被推进太平间时被管理员发现尚未身亡;2013年8月,山西省的常某与同伙盗窃尸体卖予他人配阴婚被抓,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他们先后盗得4具尸体;2012年12月,甘肃省的袁某、程某、宋某伙同他人盗取彭某尸体,运往陕西吴起配阴婚;2012年1月,在河北省,王某伙同他人盗窃尸体被警方抓获后,供出还于2009年10月盗窃过一具尸体。

  在23起案件中,除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一起敲诈勒索案和一起诈骗案外,其余20起均为盗窃尸体案,其中11起案件发生在陕西。判决书显示,涉案地区大多有配阴婚习俗,尸体交易价格从3000到数万元不等。

  上述案件共涉及44具遗体,其中20具被卖往山西,15具最被卖至陕西,3具被卖往河北,1具被卖往山东,另有5具去向不明。

  殡改条例30年未更新,整治陋习靠“自愿”

  在阴婚“重灾区”陕西省榆林市,殡改的效果并不理想。

  榆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张鹏程介绍,殡葬改革在榆林推行的数十年间,效果几乎可用“收效甚微”来形容,“榆林市火葬场自上世纪70年代末建成至今,每年火化的遗体仅280余具,这些全都是意外身亡的。榆林仅市区每年自然死亡人数就有2400多人,这些人几乎全部采用土葬的形式埋葬,土葬则势必会牵扯到配阴婚,如果生前已婚还好说,生前未婚的大多都逃不出 尸体交易 这个怪圈。”

  张鹏程回忆起一个细节:榆林市的火葬场刚刚建成时,恰逢市民政局时任局长母亲去世,为推动当地殡改,这名局长将母亲以火葬的形式安葬,“但实际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这名局长最终也因为这件事与家人闹翻了。”

  陕西省民政厅社会事业与社会福利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配阴婚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但因属于属地管理,各地都由殡葬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张鹏程说,榆林市现行的殡葬改革条例,是国务院在1979年颁布的,其中并未涉及到与配阴婚有关的条款,“30多年来,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新的正式条例,而现有条例除了在部分内容上出现滞后甚至空白等情况,最重要的是,并没有强制措施。配阴婚一事一直都是不被允许的,我们也曾在电视、报纸及广播等媒体上进行过大范围的宣传,但几乎没什么效果。没有硬性规定的现实造成了现在的尴尬局面。如果要以 自愿 的形式促进殡葬陋习的改观,这将会非常漫长且艰难。” 学习投资理财技巧,关注热点财经事件,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请微信添加:tou618 注册就送88元现金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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