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 2023-08-30 16:31:52

8月2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浙江省能源局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为补充的氢源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市域、城区100公里辐射半径的加氢网络,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

原文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省建设厅关于联合印发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能源局、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宁波市能源局:

现将《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4日

《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中提到:

对于加氢站的空间布局将依托“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打造“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到2025年,建设环杭州湾氢能产业核心城市群加氢站26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19吨以上;建设义甬舟氢能产业联动发展区加氢站17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13吨以上,并推进重型卡车氢能应用;建设浙西南氢能产业培育区加氢站7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3.5吨以上,在温州、丽水等地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

二、总体要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因地制宜改造提升现有加油(气)站、综合供能服务站,完善加氢配套储运设施和服务能力,基本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为补充的氢源保障体系和服务当地、兼顾过境、衔接顺畅、安全有序的加氢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市域、城区100公里辐射半径的加氢网络,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

展望2030年,全面形成以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多元化氢源保障体系和布局合理、点多面广、智能便捷、安全高效的加氢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市域、城区50公里辐射半径的加氢网络,推动加氢站建设和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全省碳达峰目标实现。

三、空间布局

依托“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打造“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形成覆盖全省的城乡、高速公路、国省道、水路港口、主要产业园区的加氢网络。

(一)环杭州湾氢能产业核心城市群

依托嘉兴港区和平湖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就近布局氢气提纯、储运、加注设施,构建串联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节点城市的加氢网络。到2025年,建设环杭州湾氢能产业核心城市群加氢站26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19吨以上。到2030年,进一步拓展加氢应用场景,发展海河联运集装箱船用加氢站。

(二)义甬舟氢能产业联动发展区

依托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强化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构建覆盖金华、宁波、舟山等节点城市的加氢网络。到2025年,建设义甬舟氢能产业联动发展区加氢站17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13吨以上;建设舟山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推进义乌—宁波舟山港等物流运输通道重型卡车氢能应用。到2030年,加氢技术取得突破,探索“风光氢储加”一体化加氢模式,建设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加氢站。

(三)浙西南氢能产业培育区

综合考虑国省道交通流量、场地条件,推动现有综合供能服务站改造提升,形成宁波、舟山氢源辐射台州,衢州氢源辐射丽水的加氢网络。到2025年,建设浙西南氢能产业培育区加氢站7座以上、日加氢能力合计3.5吨以上,在温州、丽水等地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试点。到2030年,氢源保障逐渐增强,加快陆地、港口、水上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3.1 加氢站布点原则与建设要求

1.加氢站建设布局应与城市交通设施规划相协调,尤其是公共交通、物流枢纽等专业作业车集中区域;

2.位于交通干道的加氢站,站点布局应尽量与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旅游集散中心、客车停靠站等现有交通节点相结合;

3.位于城区的加氢站,站点布局应在交通便捷的位置,与当地交通管理措施相衔接,宜靠近公路、城市道路等,但不应在主干道交叉路口附近,且应避开交通事故高风险路段;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加氢站。

4.位于产业园区的加氢站,站点布局应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及功能区管理规定,一般设置在园区班车停车场站、物流集散地、工业搬运车管理维护点等车辆相对集中的地方或者靠近园区主干道,车辆运行方便的区域;

5.位于港口码头的加氢站,加氢位置应满足氢燃料电池船舶安全靠泊要求,合理选取岸线端部布置;

6.新建加氢站站址应充分考虑节约集约用地,合理使用土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并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7.加氢站应选址在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方,与动火作业场所、爆炸危险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8.站址应考虑与邻近设施、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和协调;

9.加氢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要求等应符合《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等相关规定;

10.站址应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条件,应避开滑坡、泥石流、明或暗的河塘、塌陷区和地震断裂地带等不良地质构造。避开溶洞、采空区、岸边冲刷区、易发生滚石的地段,还应注意尽量避免或减少破坏林木和环境自然地貌。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氢源保障

1. 拓展氢源供应渠道。优先就近利用工业副产氢,支持化工企业强化副产氢回收利用。支持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通过技术创新逐步降低可再生能源制氢成本,提高“绿氢”市场竞争力。以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为主要氢源,形成多元化氢源保障供应体系。

2. 提高供氢质量。拓展氢气提纯产业布局,支持化工企业实施副产氢提纯、液化工程,进一步提高工业副产氢提纯能力。建立氢气来源溯源机制,加强氢气运输环节管控。严格车用加氢站加注要求,完善高压储氢瓶质量保证体系,形成质量达标、稳定持续、安全可靠的氢源供应能力。建立供氢质量在线监测管控体系,实时监控氢气的温度、压力、流量等状态。

3. 推动制氢技术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甲醇重整制氢等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重大氢源、制氢项目落地,积极发展制氢电解槽等制氢设备产业。在核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探索高温气冷堆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推动深远海风电现场制氢及海上加氢技术发展。

(二)推进加氢站建设

1. 加快现有场址改造提升。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基础上,发挥现有场址布点均匀优势,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推动油氢、气氢、电氢、油气电氢等合建共建发展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自有厂区闲置用地开展加氢站建设。

2. 推动加氢模式创新。依托氢能公交示范线、固定旅游专线,就近布局加氢站,推进城市环卫、物流运输、港口、园区等场景氢能示范应用。加强加氢设施节能管理,形成一批高效安全、规模化、低成本的氢气“制-储-运-加”技术示范。发展“风光氢储加”一体化等加氢新模式,探索在LNG接收中心就近布局天然气重整制氢加氢示范站,探索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布局“绿氢”示范站,探索加氢站规范建设运营试点城市建设。

(三)强化储运基础设施建设

1. 稳步提升储氢能力。重点发展车载高压储氢和加氢站储氢装备和技术。推进大容量高安全液氢存储罐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低温液态、有机液态、合金固态储运示范,逐步提升氢气储存运输能力。

2. 完善氢能输送体系。积极开展输氢管道建设,推动宁波舟山港区、嘉兴港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氢气输运管道建设试点。提升高压氢气长管拖车运输能力,探索50MPa高压运氢方式。重点引进70MPa、90MPa储氢装备以及相关先进材料生产研发企业,培育大型氢物流运输服务企业,探索发展内陆陆运、河运氢气输运服务,探索跨地区大规模氢运输,提升加氢站点服务辐射能力和区域加注能力。

(四)构建运营支撑体系

1. 创新加氢服务模式。创新经营模式,鼓励现有加油、加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投资运营主体完善加氢业务。鼓励专业化加氢服务商发展,提升运行维护和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数字氢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推广共享、租赁等经营模式,拓展智能加氢、电子商务、应急救援等增值服务。

2. 建设加氢数智管理平台。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加氢基础设施智能运营管理平台,优化整合地方应用平台,完善氢气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应用等全产业链大数据。整合加氢站点及客户需求,加快运营商数据集成接入,做好氢源保障、物流调度和全过程氢气质量跟踪管理。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加氢站在线监测体系,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

(五)加强技术攻关

1. 推进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加强“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氢气压缩机、氢气加注机等核心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重点推进70MPa压缩机、液氢储罐技术攻关,开展高压气态储氢瓶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推进固体聚合物电解质电解水制氢、高温氧化物电解水制氢、超低温液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等技术突破。

2. 打造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充分依托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院校科技研发优势,发挥白马湖实验室等省级实验室创新引领作用,聚焦可再生能源制氢、氢液化、固态储氢、加氢站核心设备、氢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快技术落地和成果转化,打通氢能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形成良性创新生态圈。

附图 站点空间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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