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并明确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等。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是关键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实践看,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要经历技术研发、示范引领、规模化推广三个阶段,公共资金更重视前端技术研发,社会资本更看重成熟技术应用,而从“走出实验室”到“走向市场化”的中间环节仍相对薄弱。目前,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落地应用面临技术成本高、资金投入大、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需加强支持和引导。
上述负责人称,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减污降碳协同的示范项目,不仅有利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广,也有利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和政策环境,是促进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
《方案》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提出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从内容上看,《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源头减碳类。《方案》提出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4个重点方向。
二是过程降碳类。《方案》在提出工业、建筑、交通3个领域关键技术类别的同时,还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和低碳(近零碳)园区2个重点方向。
三是末端固碳类。《方案》提出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3个重点方向。
为强化项目保障,《方案》分别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和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具体的支持举措。
据悉,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