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持续两年的专利纠纷有了重大进展。
8月3日晚间,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宁德时代以“锂离子电池”、“正极极片及电池”发明专利针对该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上述两件涉诉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这意味着,围绕这两项专利,中创新航方面已经变相胜诉。对此,宁德时代方面尚未做出回应,而截至目前,中创新航和宁德时代的五项专利侵权诉讼中,仍有两项尚未有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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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陆续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创新航被认为侵权的专利总共为5项,包含“锂离子电池”、“正极极片及电池”、“集流构件和电池”、“防爆装置”、“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之后两家的专利纠纷前后持续两年,期间不断反复,索赔金额越来越高,最新的诉讼请求累计高达6.48亿元。两家的知识产权争议,也在业界引发高度关注,特别是针对锂电知识产权的争议。
其中,关于“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这两项专利,宁德时代的索赔金额为1.08亿元。去年6月,中创新航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上述两项专利无效。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给出结论前,中创新航先经历了两次败诉。首先,去年11月,围绕“集流构件和电池”,中创新航被判侵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应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263.25万元及其他费用。
今年2月,围绕“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中创新航再次败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法院同时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
对于这两次一审落败,中创新航均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今,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纸公告,标志着围绕“锂离子电池”、“正极极片及电池”该两项专利的纠纷案尘埃落定,也意味着,中创新航不用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暂时扳回一局。
至于此前败诉的“集流构件和电池”,中创新航也曾就该专利提出无效申请,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该专利部分有效。后续中创新航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推翻该审查决定,目前还没有结果。另外,还有“防爆装置”、“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这两项专利尚未做出一审判决。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均为中国动力电池头部供应商。根据8月3日韩国研究机构SNE Research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的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中,宁德时代市占率达36.8%,位列第一,中创新航则以4.3%的市占率位列第六。再看国内市场,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上半年两家公司电池装车量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三位,国内市占率分别为43.4%和8.26%。
专利诉讼案的背后是商业博弈。事实上,随着全球汽车行业转向电动化,动力电池厂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摩擦不断。在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同时,中创新航也于去年年底以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为由,起诉宁德时代不正当竞争。
另外,去年2月,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长城汽车控股的蜂巢能源,向9名曾效力于宁德时代的蜂巢能源员工分别索赔100万元。同年7月,蜂巢能源支付500万元与宁德时代达成和解。
海外也一样,韩国三大电池厂商中的两家——LG化学和SKI此前为期两年的专利诉讼案也是闹得轰轰烈烈,起诉与反起诉不断上演,最终在韩国政府的调停下,才终于以SKI支付2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0亿元)赔款而告终。
如今,虽然两项专利被宣告无效,但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的专利之争尚未结束,宁德时代如何还击还要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