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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原文见附件),文件调整了峰谷时间段的划分。其中,中午11:30~12:30由平段调整为谷段,如下图所示:
2023年8月,辽宁省的电价时段划分为:17:00~19:00为尖峰电价,7:30~11:30、19:00~21:00为峰段电价,5:00~7:30、11:30~17:00、21:00~22:00为平段电价;22:00~次日5:00为谷段电价。
截止目前,全国已经有10个省份部分月份中午出现谷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光伏中午出力高,当某地光伏装机占比高时,中午发电量很容易供大于求,是执行谷段电价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电网数据,这些省份的光伏装机占比如下图所示。
中午为光伏出力高峰期,中午的发电量如果长时间执行谷段电价,则“自发自用”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收益将明显下降。
7月12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终止了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其中在山东的2个项目由于分时电价和分时段发生变化,收益率不达标,故而停止了项目投资。
除此之外,根据山东的分布式投资企业反馈,之前签署的固定电价,也出现业主违约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侧储能(工商业储能)电站的重要性凸显,通过中午低谷廉价的电力进行充电,再电价峰值放电,能够给业主带来最大化收益!
附: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