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储热作为一种新型储能技术将广泛应用于清洁供暖、火电灵活性改造、综合能源服务等多个能源细分领域,其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支持。近两个月来,涉及储热相关支持政策密集出台,CHPlaza清洁供热平台对此进行了统计,以供参考。
一、国家层面
1、国家能源局:加快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储热、储冷等优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指出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储氢优势,实现多种类储能的有机结合和优化运行,促进电力系统实时平衡机理和平衡手段取得重大突破;工业领域加快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应用,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意见稿》中提到,重点围绕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结合清洁高效煤电、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等,形成多能互补的开发建设形式,探索建立新能源基地有效供给和电力有效替代新模式。
工业领域加快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应用,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积极培育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业态新模式,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打造具备实时可观、可测、可控能力的需求响应系统平台与控制终端参与电网调度运行,提升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优化新型储能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储氢优势,实现多种类储能的有机结合和优化运行,促进电力系统实时平衡机理和平衡手段取得重大突破。
以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热储能等日内调节为主的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并存,重点依托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基地化新能源配建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用户侧储能削峰填谷等模式,在源、网、荷各侧开展规模化布局应用,满足系统日内调节需求。
以机械储能、热储能、氢能等为代表的10小时以上长时储能技术攻关取得突破,实现日以上时间尺度的平衡调节,推动局部电网形态向动态平衡过渡。
2、工信部等四部门:鼓励发展储热熔盐,加快推广应用电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
2022年12月12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四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青海、宁夏等省、区发展储热熔盐和超级电容技术,培育新型电力储能装备。在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
《指导意见》提到,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工艺升级,鼓励黄河流域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对主要用能环节和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化改造,有序推动技术工艺升级,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减少余热资源损失。推进实施四川短流程钢引领工程。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等技术推广。
鼓励青海、宁夏等省、区发展储热熔盐和超级电容技术,培育新型电力储能装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引导黄河流域企业对标达标,提升能效水平。以黄河流域钢铁、铁合金、焦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帮助黄河流域企业、园区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
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
二、地方层面
1、天津市:大力发展热泵、蓄热技术,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城市供热
2022年11月23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日前发布《天津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
本次规划对象为城镇地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供暖用热,农村地区提出供热规划模式。
在市域层面,划分供热分区,预测供热负荷,确定热源结构,布局重大设施。细化各供热分区供热模式,并对津城核心区和滨城核心区的供热设施进行空间落位,给出供热范围。
《意见稿》提到,推动绿色低碳供热:综合考虑当地资源、能源状况及热负荷分布,选择合适的清洁低碳供热方式,确定热源形式和规模。采用多种能源联合的供热方式,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供热比例。
保证安全稳定供热:不同供热区域间实现互联互通,根据系统需要设置储能设施,提高热源负荷调度调节能力。合理规划热源,保障供热需求,采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安全可靠。
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推广采用新技术手段回收工业余热,并以合理的方式供给城镇热用户,提高工业生产企业的能源利用率。
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城市供热。实际应用中,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做好可再生能源供热与其他供热方式的衔接工作,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其他供热方式相结合的互补供热体系。在城镇新区、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做好可再生能源供热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供热系统融合。
在企业级和城市级两个层面开展供热智慧化建设,企业级建设智慧供热生产管理、环保监控、安全保障、供热服务和企业管理等系统,城市级建设城市智慧供热监管系统。
2、广东肇庆高新区:制造业企业储能和蓄冷项目补贴150元/kW,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2年12月10日,广东省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申报光伏发电、储能和冰蓄冷项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储能和冰蓄冷项目补贴范围:我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厂区内空间建设,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29日期间在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并已投入使用的储能、冰蓄冷项目。
需注意的是:场地提供方不属于发改部门认定的“两高”企业且无建设“两高”项目;项目建设方需为在我区注册企业。
补贴标准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150元/千瓦的标准确定项目装机容量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和项目建设方按7:3比例分配),每个项目(企业)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
3、内蒙古自治区:适时调整峰谷电价价差至3∶1以上,为新型储能发展创造盈利空间
2022年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纳入自治区示范项目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补偿上限为0.35元/千瓦时,补偿期不超过10年。
文件中提到,新能源项目开发应按要求配建储能设施,可采用自建、租赁或购买储能服务等方式。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电站配建的储能也可通过合建或改建方式整合为电源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并由电网直接调度,提高储能利用效率和新能源消纳能力。新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4小时以上。
加大分时电价实施力度,适时调整峰谷电价价差至3∶1以上,为新型储能发展创造盈利空间。
开展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示范项目,原则上单个储能电站规模不小于10万千瓦、时长不低于2小时。
4、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9部门: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加大电能替代相关技术、设备的创新研发
2022年12月20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要进一步健全电能替代工作机制,拓展电能替代广度和深度,力争“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累计电量达600亿千瓦时,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规划》明确,工业生产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生产领域、房屋建筑领域、生活服务领域、应用创新方面的电能替代六大重点任务。
其中,工业生产领域,将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稳妥有序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房屋建筑领域,在宾馆、商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工厂车间、办公楼、学校场所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等,实施集中供暖、供冷;在昼夜冷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场所,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蓄冷式空调。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方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行光伏建筑一体化。
应用创新方面,加大对锅炉、窑炉、页岩气开采、新型储能技术、电池梯级利用等电能替代相关技术、设备的创新研发。
5、四川省:研发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高温相变材料储热等关键技术
2023年1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探索开展地热发电试点;研发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飞轮储能、高温相变材料储热等关键技术;推进煤电机组技术革新,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强煤炭和油气开发、转运、储运等环节的余热、余压、冷能等资源回收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方案》提到,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探索开展地热发电试点。
加强大容量电化学、压缩气体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研发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飞轮储能、高温相变材料储热等关键技术。开展百兆瓦级高原光储电站智能运维技术与应用示范。
优化能源生产工艺流程,推广应用安全节能技术和设备。稳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整治和规范企业自备电厂运行。推进煤电机组技术革新,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支持炼化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清洁化技术改造。
6、浙江宁波:推广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
2022年12月26日,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节能“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规划》指出,推进终端用户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消纳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永磁同步变频机组、磁悬浮机组、冰(水)蓄冷机组;开展锅炉系统能效在线监控、在线诊断,探索建立锅炉动态监管云平台,争取到2025年,10t/h蒸发量以上的非电站锅炉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
《规划》明确,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持续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和有序利用水平。
依托热电联产企业在工业园区开展一体化电冷热气供应、多能协同供应、综合梯级利用,以及低品位余热利用等综合能源服务。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消纳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依托未来社区低碳场景落地城乡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集中供热(冷)和微电网系统。
聚焦公共建筑、冷链物流、恒温厂房重点制冷领域,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实现系统经济运行,大幅提升既有系统能效和绿色化水平。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和《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强制要求,新上冷水机组和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应达2级以上能效水平。根据负荷合理设计机组组合,积极推广永磁同步变频机组、磁悬浮机组、冰(水)蓄冷机组。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强制要求,新改扩建锅炉(窑炉)项目原则上选用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或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产品。开展在用工业锅炉(窑炉)系统能效调查测试,评估节能改造潜力,重点推广燃烧优化(蓄热式燃烧、富氧燃烧等)、低温余热回收、自动控制、主辅机优化、冷凝水回收利用、新型保温材料等节能技术产品,在用锅炉经改造能效等级应达到2级以上。依法依规加快淘汰不符合能效标准或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热处理炉、熔炼炉等落后低效设备。
鼓励企业建立锅炉能源管理系统,加强计量管理,推进锅炉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标准化管理,开展达标试点示范,推进标杆锅炉房建设。开展锅炉系统能效在线监控、在线诊断,探索建立锅炉动态监管云平台,争取到2025年,10t/h蒸发量以上的非电站锅炉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
7、北京市管企业:加快在京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深入研究余热、蓄能以及热泵技术的耦合应用
2022年12月21日,北京市国资委发布了《市管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有序开展地热、再生水及余热资源供暖制冷。因地制宜推广地热及热泵应用,深入研究余热、蓄能以及热泵技术的耦合应用,加快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等项目建设。
《方案》提到,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加快在京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有序开展地热、再生水及余热资源供暖制冷。完善中心城区市政热网建设,加快区域热网与中心城区市政热网管线连接,提升城市热网互联互通。推进供热系统智能化和节能化改造,增加分时分区控制系统,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末端智能化控制,逐步实现按需供热和精准供热。
优化非化石能源布局,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业务占比。坚持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推动光伏、地热及热泵应用,适度发展风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在符合条件的既有产业园区、办公楼宇、工业厂房、地铁车辆段、公交场站等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备条件的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开展光伏发电系统改造。
加快市域外可再生能源基地布局,推进大同绿电基地、锡林郭勒盟绿电基地、岱海电厂风光火储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提高绿电进京比例。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大力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深入研究余热、蓄能以及热泵技术的耦合应用,构建多能耦合、协同高效的新型供能方式,加快推动怀来抽水蓄能电
8、山东省:推广熔盐储热、固体蓄热等热储能技术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以“冷热双蓄+火电”为重点,试点城市区域传统电源向综合能源供应站转变;推广熔盐储热、固体蓄热等热储能技术,探索提升传统火电调节性能。
《方案》提到,发挥储能应急备用技术优势,在济南、青岛城市电网输配电关键节点部署大型储能设施,支撑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推动移动式储能设施试点应用,提升配电网保障能力。以“冷热双蓄+火电”为重点,试点城市区域传统电源向综合能源供应站转变。挖掘电动汽车、换电站、通信基站等调峰潜力,推广V2G充电桩、智慧用电设施等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培育电动汽车公司、通信公司等向分布式能源聚合商转变。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万千瓦。
加快推动技术成熟、应用广泛、经济性好的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打造吉瓦级新型储能大基地。以兆瓦级液流电池、重力储能技术为重点,开展高安全、长时间、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推广熔盐储热、固体蓄热等热储能技术,探索提升传统火电调节性能。加强高精度长时间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等技术应用,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运行,探索多能互补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270万千瓦。
9、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我国首个跨季节储热方面的标准
2023年1月11日,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长周期显热储热系统设计规范》联盟标准,这是我国首个跨季节储热方面的标准。
长周期显热储热对于解决可再生热源、余热热源与建筑用热需求之间的“季节性不匹配”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该标准规定了长周期显热储热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长周期水箱储热系统、长周期地埋管储热系统、长周期水池储热系统的设计要求,并将于2023年2月1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