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针对用户侧储能补贴政策频发,成为地方争取项目投资、产业落地的重要手段之一。峰谷价差套利、需求响应(用户侧调峰/虚拟电厂)、运营/装机容量补贴激励,代替可中断负荷或错峰用电指标是用户侧储能主要的收益来源。
其中在用户侧储能补贴政策方面,截至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执行的储能补贴政策共32项,其中2022年共发布20项,2022年储能补贴政策主要以用户侧为主,注重与分布式光伏相结合,地方招商产业需求较为旺盛;补贴方式主要以容量补贴、放电补贴和投资补贴为主,补贴方向主要与分布式光伏结合为主。其中浙江、江苏、四川、安徽、广东等地政策出台最为密集,浙江省龙港市、北京市、重庆市铜梁区等地方政策支持力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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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补贴
1.安徽合肥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对1MW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kWh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安徽芜湖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按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0.3元/kWh补贴,同一项目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年限为5年。
3.广东深圳
《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结合电网需求布局储能系统,对已并网投运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2元/kWh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3年,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4.湖南长沙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 的实施意见》
支持企业利用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按储能电站的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kWh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5.江苏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网、且接入园区碳达峰平台的储能项目,对项目投资方按项目放电量补贴0.3元/kWh,补贴3年。
6.浙江龙港
《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对于实际投运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7.浙江义乌
《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加快区域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根据峰段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25元/kWh的补贴、补贴两年,补贴资金以500万元为上限。
8.浙江温州龙港
《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对于实际投运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kWh的补贴。
容量补贴
9.重庆铜梁区
《关于开展2022年铜梁区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投资额补贴:发电企业配建10%以上储能的,参与电网调度的独立储能,按投 资额5%补贴,连续补4年;
2.放电补贴:规模大于2M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连续 3 年给予项 目运营主体0.5元/kWh的资金补贴,新建光伏设施的,再补贴0.5元/kWh,两项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3.容量补贴: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1.3元/Wh的一次性补贴,如果在建设储能 设施的同时新建光伏设备,对于新建的光伏设备按照2.9元/W进行一次性补贴。
10.重庆两江新区
《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
对在新区备案且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独立储能、分布式光储、充换储一体化等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200元/kWh容量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1.广东肇庆高新区
《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验收合格并已投入使用的储能、冰蓄冷项目,按150元/kW的装机容量补贴金额,发放给制造业企业(场地提供方和项目建设方按7:3比例分配),每个项目(企业)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100万元。
《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补贴实施细则》
建设光伏、储能、冰蓄冷项目自用的企业可申报相关补贴,建成使用后给予150元/kWh补贴,每个区内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12.江苏无锡高新区
《关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关于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政策意见》
对实际投运的新建储能项目,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使用单位一次性补贴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5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区外的新建储能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万元。
13.四川成都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储能领域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通知》
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年230元/千瓦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3年。
四川省成都市经信局公开征求《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十条政策措施》《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意见建议
积极推进电源、电网、用户侧配套建设储能示范建设,按储能设施规模200元/千瓦给予补助。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按电池容量给予20元/千瓦时补助。
14.浙江永康
《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 600 小时),按照储能设施按 150 元、120 元、100 元每千瓦逐年退坡补贴。
15.浙江诸暨
《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
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市财政给予储能设施投资单位一次性补贴200元/kWh,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浙江嘉善
《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系统并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经审批备案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额外实行一次性储能容量补助,2021年、2022年、2023年补助标准分别为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
17.浙江金华婺城区
《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
对于接受统一调度的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 200 元、180 元、170 元/千瓦·年退坡),按照省级补偿的标准享受省级补偿。
投资补贴
18.浙江舟山普陀区
《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
对开发建设新型储能项目的企业,每建成投运1个新型储能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
19.北京朝阳区
《关于公开征集朝阳区2022年节能减碳项目的通知》
对储能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的补助。
20.山西太原
《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措施》
对新型储能项目(化学、压缩空气等)给予补助,建成后,按投资额的2%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