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今热点:从“十四五”能源规划,看各地储能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 2022-08-28 17:54:06

2022年以来,全国共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发布了本地“十四五”期间的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在制定本地“十四五”能源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的同时,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正在各地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本文旨在梳理各省已发布的“十四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总结各地的储能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

随着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对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和稳定性的作用日益重要,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地区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提出了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的发展目标。


【资料图】

在新型储能方面,共有河南、青海、甘肃等6省提出了“十四五”末新型储能累计装机目标,总规模达19.2GW;共有广东、山东两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建设目标,总规模为6.5GW。其中青海、甘肃两省尤为突出,两省累计装机规模均将达到6GW。

在抽水蓄能方面,共有山东福建等4省提出了“十四五”末抽水蓄能累计装机目标,总规模达20.93GW;共有河南、江苏两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建设目标,总规模为6.5GW。其中浙江省尤为突出,到2025年,其抽水蓄能装机总量将达到7.98 GW。

各地区“十四五”新能源规划中提出的储能和抽水蓄能发展目标

从各省规划来看,大多数省份鼓励发展“新能源+储能”的应用模式,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鼓励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其中,天津、湖北、山东、重庆还明确提出要将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此外,大多数的省份都指出要鼓励智能电力系统的发展,积极推动储能与智能微网、柔性网络、大数据中心等的融合应用发展,同时提出支持虚拟电厂、负荷集成商等新型需求侧管理模式的发展,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

另外,天津、河南、湖北、广东、浙江都明确指出,到2025年全省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将达到最高用电负荷的5%或以上。

各省份“十四五”时期储能发展重点

以下为各省份“十四五”时期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总结:

北京: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最高负荷3%~5%,推动储能规模化发展

4月1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市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将达到最高用电负荷的3%~5%。

同时,《规划》要求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统筹布局先进储能规模应用:鼓励支持先进电化学储能、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等高效率、长寿命、低成本储能技术研发,推动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积极拓展新型储能技术与智能微网、大数据中心、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融合应用新场景;落实国家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

天津: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5%

1月27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了《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储能设施。

2月19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了《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电力总装机规模大约2600万千瓦,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5%。同时,《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

在调频辅助方面,《规划》支持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鼓励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探索建立储能参与的辅助服务共享分摊新机制,形成“谁收益谁付费”的市场交易模式。

《规划》指出,到2025年,天津市储能产业体系基本完善,储能在削峰填谷、调压调频、微电网建设、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甘肃: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GW,水电装机达到10GW左右

2021年12月3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省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GW,水电装机达到10GW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超过65%。

《规划》指出要支持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联合风光电项目开发,建设风光储输配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增强调峰能力,平滑电力输出曲线,提升绿色能源消纳能力和外送水平;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储能与物联网融合发展,建设分布式储能绿色能源系统。

另外,《规划》还提出要大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充分挖掘和释放生产侧、消费侧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优化源网荷储综合配置方案,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源网荷储灵活互动、协调互济的智能电力系统,提高配电网平衡能力。

青海:力争建成电化学等新型储能6GW

2月2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力争建成电化学等新型储能6GW,并提出要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的应用模式,探索建立共享储能运行模式,推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百万千瓦级化学储能示范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能力。

河南:新型储能装机2.2GW

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规划》指出实施豫西、豫北等“可再生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实施能源大数据创新应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示范工程,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和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2GW。

同时,《规划》提出要力争建成投产南阳天池,洛宁大鱼沟、光山五岳抽水蓄能电站,新增装机规模1.8GW,并开展需求侧响应示范项目,力争形成占最大负荷5%以上的需求侧响应能力。

山东:新增储能项目4.5GW,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4GW

2021年8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建设4.5GW左右的储能设施,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4GW,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2%以上。同时,《规划》鼓励储能推广应用,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

《规划》指出优先发展大规模储能,鼓励风光配储,建立健全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建立完善储能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储能监测、调度平台。

此外,《规划》要求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步伐,着力构建全产业链。

湖北:新型储能装机规模2GW

5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要建设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2GW,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同时,《规划》提出要鼓励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引导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储能设施。

在需求响应能力方面,《规划》提出“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形成最高负荷5%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有序用电可调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20%以上,并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

广东:建设发电侧、 变电侧、 用户侧及独立调频储能项目2GW以上

3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建设发电侧、 变电侧、 用户侧及独立调频储能项目2GW以上,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5%左右。

同时,《规划》鼓励“储能+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稳妥实施 “风光火(储)一体化”,鼓励“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还提出加快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发展的要求。

四川:新增水电装机约24GW,需求侧响应能力不超过用电负荷的3%

5月9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布了《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在负荷中心和新能源基地重点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深化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推动天然气发电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

3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需求侧响应能力不超过用电负荷的3%。《规划》提出要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在负荷中心和新能源基地重点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

此外,《规划》还鼓励建设光伏储能试点项目,对先进设备、产品性能、技术方案等开展实证对比、实验检测等。

浙江: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1GW,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7.98GW以上

5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1GW,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7.98GW以上,负荷侧调峰能力达到全社会最高负荷的5%。同时,《规划》鼓励电力用户合理配置储能。

江西:力争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4座以上

5月1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开展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鼓励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同时,《规划》强调推进奉新、洪屏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赣县、铅山、遂川、永新、寻乌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开展30万千瓦及以下抽水蓄能电站试点建设。

此外,《规划》鼓励探索氢能、发电侧储能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探索“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合理确定储能配置比例,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电力支撑能力,并强调加强电力调峰能力建设,力争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4座以上,并为中长期发展储备一批站址资源。

江苏: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将达3.95GW

江苏省能源局发布了《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指出,到2025年,抽水蓄能新增约1.35GW,新增投资约96亿元。届时,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或许将达到3.95GW。

此外,《规划》提出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探索在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合理配置储能设施,探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通过各种类型储能技术与风电、太阳能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系统集成和互补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创新转型。

重庆:推动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6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提出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规划》提出要着力发展智慧能源产业: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依托新能源、储能、柔性网络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

另外,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建成綦江蟠龙抽水蓄能项目,开工建设丰都栗子湾抽水蓄能项目,适时启动一批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规划的项目建设。

上海:按最大负荷40%配备应急备用调峰能力

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按照最大负荷40%配备应急备用调峰能力,推进发电侧调峰电源建设和灵活性改造,建立战略备用机制。同时,《规划》鼓励风光配储能,有序发展用户侧储能,同时以电力应急储备调峰能力为重点加快提升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福建:抽水蓄能装机5GW

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指出,2025年全省电力规划装机达85GW,其中抽水蓄能5GW、占5.9%,新增380万千瓦,鼓励工商业配储能,积极探索储能商业模式。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建成厦门、永泰、周宁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建设云霄抽水蓄能电站;推进仙游木兰、永安、 华安、古田溪一级(共计4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开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部开工建设。

此外,《规划》鼓励新能源配置电化学储能优化运行;鼓励核电等电源配置储能开展联合调峰、调频;鼓励用户配置储能,有效参与需求侧管理;提出研究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配套氢储能项目试点。

贵州:合理布局新型储能或抽水蓄能,“源网荷储”的智能化调度与交易

4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改委发布了《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合理布局新型储能或抽水蓄能,优化调度、联合运行、高效利用,建设水(火)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成本,提高水电或火电送出通道利用率。

此外,《规划》提出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实现“源网荷储”的智能化调度与交易。

广西: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2GW/4GWh

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至 2025 年,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达到 2GW/4GWh,同时提出加快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引导风光配储能,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合理布局新型储能,灵活多样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支持用户配置新型储能。

另外,《规划》鼓励新型储能投资主体在技术经济可行前提下提高储能配置比例和增加时长,大力引入国内龙头储能系统设备制造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内蒙古:储能装备生产规模10GWh

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着力打造储能产业,研发大规模储能,扶持培育储能产业集群引进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打造储能制造全产业链。

到2025年,内蒙古储能装备生产规模将达到10GWh,储能核心部件将完全实现就地生产,形成1000亿元产值的储能制造产业集群。此外,《规划》提出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并指出新能源按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2小时)配置储能,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