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产业链涉及的业务主体类型复杂,除新能源车企、电气设备公司以外,服务型公司也有参与其中,运营模式与盈利模式多样,且尚处于探索期。
从美国充电桩市场来看,截至2022年4月,美国市场车桩比为21.2:1。同年2月,美国政府公布了一项计划将在五年内拨款近50亿美元建造数千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美国充电桩市场将迎来飞速发展。
典型的轻资产运营模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ChargePoint
ChargePoint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是全球最早布局充电桩并最早IPO上市的运营商之一。作为美国充电桩龙头企业,ChargePoint在美国的市占率超过75%,全球建有11.28万座充电站,计划到2025年完成250万台充电桩建设。ChargePoint可提供多种多样的充电端口,与欧洲使用的SAECombo(宝马、大众等)和日本使用的CHAdeMO(日产等)标准接口皆可匹配。
ChargePoint是典型轻资产模式的专业充电桩运营商,业务收入主要由销售联网充电桩产品以及客户使用联网充电桩产生的服务费、运维费构成。
充电桩产品与联网收费系统绑定出售
ChargePoint充电设备销售收入占了总收入的72.14%,该公司不出售没有安装本公司联网收费系统的充电桩产品。ChargePoint不自营或持有充电桩和充电站,不通过出售电力来获取回报,也不通过充电站的停车费获取收入。
换句话说,ChargePoint不依赖于使用率和建站,而是为充电桩/站业主提供网络系统服务。因此,与其他公司或运营商相比,ChargePoint拥有一种差异化的商业模式。因为客户获得充电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所以ChargePoint可以将资金集中在产品开发、客户拉新和留存上,以推动产品创新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订阅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使用ChargePoint的系统所产生的服务费和运维费构成订阅业务。ChargePoint在2021财年的订阅收入就达到了5,351.2万美元,占总收入的22.2%。ChargePoint针对专用、私人和社会公用等细分市场提供网络充电服务,并设定不同管理系统和订阅模式,方便业主自主选择收费模式。
以销售充电桩产品和电力为主
>> Blink Charging
Blink Charging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美国弗洛里达州。与ChargePoint不同的是,Blink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充电桩销售和充电费用,其中充电桩销售收入占比为73.93%,且Blink自营充电站,该业务收入占比位居第二,达到14.22%。其次,Blink也有其他业务上的收入,比如广告和共享出行等。
Blink业主通过使用Blink的软件Blink Network,可运行、维护和跟踪各种Blink EV充电站和相关的计费数据。为了从充电桩业务中获取更多收入和体现Blink在充电桩市场的持续竞争优势,Blink为其消费者/合作伙伴提供多样的充电设备和服务,主要区别于由哪一方承担安装、设备、维护的费用。
合作模式一:自营模式
自营模式中,Blink投资、安装充电设备,并将该种商业模式下的充电桩与Blink拥有和运营的所有充电站联网。在这种倾向于经常性收入的模式中,在扣除网络连接和其他费用后,Blink基本上保留了所有充电收入。
合作模式二:合营模式
合营模式中,Blink投资充电设备,而合作商承担安装费用,并将该种商业模式下的充电桩与Blink拥有和运营的所有充电站联网。在该模式中,在扣除网络连接和处理费用后,Blink与合作伙伴分享的电动汽车充电收入。
合作模式三:托管模式
托管模式中,合作伙伴投资、安装、拥有和运营Blink充电桩/站。Blink与合作伙伴合作,通过连接Blink网络,提供站点推荐、支付和维护服务。在该模式下,除网络连接费用和维护费用外,充电收入全部归合伙人所有。
合作模式四: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中,Blink拥有并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而合作伙伴承担安装费用。合作伙伴每月向Blink支付固定费用,并在扣除网络连接和处理费用后保留所有充电收入。
车桩一体化发展&布局C端市场
Blink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BlueLA Rideshare, LLC(“BlueLA”)和洛杉矶市运营着一个共享出行项目,客户可以通过订阅服务租用电动汽车。
另外,Blink也正在进一步进军私人充电桩市场,发展C端用户,且通过各种互联网渠道,如Amazon、Walmart.com、Lowes.com等平台在线销售小功率交流充电桩。
全美最大的快充网络
>> EVgo
EVgo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于2021年7月通过SPAC于纳斯达克上市。与前两家公司不同的是,EVgo专注于直流快充产品,且EVgo拥有并运营着美国最大的公共直流快速充电网络,是快速充电领域的先驱。
EVgo拥有灵活的商业模式,通过多种业务获得收入。该公司业务的基础是投建和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通过该站点为C端和B端用户提供充电服务。
公共充电桩业务
司机通过使用EVgo公共充电桩充电。EVgo为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消费方案,司机可以选择以会员身份收费(按月收费,享受每分钟或每度电价格优惠),通过订阅服务或非会员身份收费。司机通过EVgo的APP、车载导航系统或第三方数据库来找到充电桩。EVgo将其充电桩安装在商业用地或公共停车位上。EVgo和商家希望通过充电桩吸引租户、员工和客户。
与整车厂合作
EVgo是车企充电计划的先驱,可满足各种车企的商业发展目标。EVgo与整车厂直接签订合同,为整车厂所生产出来的电动车接入EVgo公共充电桩网络,为购买或租赁汽车的司机提供充电服务。EVgo目前向整车厂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包括联合营销、数据服务和数字应用服务等。EVgo将与各个车企的关系视为获取客户的核心渠道。
专用充电桩业务
如物流公司等拥有车队的客户,可以通过EVgo的充电桩接入EVgo的公共网络。充电服务的定价通常由EVgo和专用客户根据实际的业务需求和使用模式直接协商。EVgo与专用客户者或使用EVgo充电桩的车队司机直接签订合同并支付账单。通过接入EVgo的公共网络,车队运营商可以加快电动化的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而无需直接投资于充电基础设施。
辅助业务
除了充电服务,EVgo开发和运营各种数字化的软件提供给客户。这些产品目前包括应用定制、收费数据集成、广告服务和智能收费等。EVgo还提供维护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等,包括充电桩的安装、联网和运营。EVgo还将继续评估并参与这些商业模式之外的潜在市场机会。
碳排放指标交易
在加州和俄勒冈州,EVgo的部分收入是通过低碳燃料标准(“LCFS”)项目销售碳排放指标。EVgo通过出售电力获得积分,且将这些碳排放指标通过该项目或通过交易所出售给有义务购买的实体。EVgo的管理层正在积极和其他州商议LCFS项目的可行性,如马萨诸塞州、纽约州、科罗拉多州、华盛顿州和新墨西哥州等
资本及市场分析
充电桩企业亏损,但仍被市场看好
根据2021财年三家公司/运营商的年度报表,可比较分析公司的获利能力以及被市场看好的程度。
>> ChargePoint收入规模最大
因为ChargePoint是商业布局较早的,市场占有率远高于其他两家公司,所以ChargePoint的营收能力也是相对最好的。而Blink的营收能力是三家公司里最差的,2021财年总收入仅有2,094万美元,比EVgo的总收入少一百多万美元。EVgo的毛利润是唯一为负的,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成本是高于收入的。综上,根据营收情况表,三家公司在2021财年都是亏损状态,其中ChargePoint拥有最高的毛利率,EVgo的成本支出是最高的。
考虑到充电桩企业仍处于烧钱的亏损状态,则本文使用市销率(PS)作为估值指标。因此,从上表可知,Blink和EVgo分别为22.53和21.76倍的PS,高于ChargePoint。换句话说,在美国资本市场上,持有充电桩/站的重资产模式更被看好,所以资本市场给予Blink和EVgo的估值较高。
中国充电市场也将会迎来爆发式增长
目前新能源正值风口,作为全球第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在2021年开始进入了爆发式的增长。自2022年5月以来,部委多次倡导实现汽车下乡政策,取消限购等政策,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具体的汽车补贴政策,如广东对新能源汽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等。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下游产业,充电桩行业的需求量会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在众多利好政策的加持下,充电桩行业将会加快发展的步伐。值得注意的是,6月份,能链智电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借壳上市,这对充电桩行业以后的发展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从用户角度来看,充电桩用户习惯尚未养成,因此,充电桩公司的经营模式也尚未统一和定性。换句话说,充电桩行业的商业模式还在不断变化和创新,会有越来越多的新进入者参与进来,加速完善充电桩行业的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