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再迎产业规模化发展良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
利好政策落地,立解行业“心头愁”,这一次,新型储能终于可以自主与独立地远行了!《通知》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也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国内已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的累计装机规模为5.7吉瓦,新增装机为2.4吉瓦,同比增长54%。高增长势头不减,但回顾新型储能的“来时路”,却也是山一程、水一程,并伴着诸多不平,其中,储能电站不能合理调用、价格补偿实施细则空白、储能项目难以获得合理并稳定的收益以及部分项目闲置等,阻碍了其规模化应用。
储能的市场化价值,亟待从政策层面谋划破局。新政,无疑是“及时雨”,可以撬动更大市场,吸引更多资本力量在储能市场的浩瀚烟海中搏一把。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储能项目平等参与市场的交易机制,明确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和注册、交易、结算规则。可以预见,一场基于储能产业长远发展的“政策红利战”将在各地上演。尝到红利甜头的除了储能项目本身,还有用户侧,赶上储能分时电价的行情,用户合理利用峰谷电价差,用电成本又会降低不少。
任何产业实现规模化的背后,都不乏成熟商业模式的支撑力。储能产业,亦不例外。尤其是在“双碳”之下,当新型储能可以独立参与电力市场后,给储能企业注入了做好商业模式、实现储能价值最大化的“强心针”,相信这些企业,也会加快技术、设备的投入研发,并迅速扩展市场布局。毕竟,在这一条新赛道上,跑在前面的,可以率先抢占市场的“蛋糕”,创造的价值也更大。
根据《“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政落地,让新型储能独立远行,产业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