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深圳: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自2022年至2024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